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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因新生儿窒息致脑瘫赔38万--中国国情手册
2011-06-08

  本网讯(记者王秋实)7年前,因出身时严重窒息,新生儿嘉嘉(化名)发育缓慢并被确诊为脑瘫。孩子的父母以为医院在接生时的医疗措施存在问题,将医院起诉索赔精力损失、后续治疗费115万元。昨天记者获悉,经房山法院调解,医院赔偿嘉嘉父母38万元。

  2004年10月,31岁的王女士因预兆临产到医院待产,经临产检查,医院表现母子一切正常。王女士一方称,因临产前医院发现胎儿宫内窘迫,王女士和家眷要求剖宫产,但医院否决了该方案,医院使用了催产素,孩子出身时严重窒息,直至20分钟后才有呼吸。

  孩子1周岁时,王女士和丈夫发现,嘉嘉左腿跛行,经常摔倒,且上肢显著不调和,说话也显滞后。夫妻俩带着嘉嘉到医院检查,被确诊为精力运动发育迟滞,缺氧缺血型脑病后遗症。此后几年,嘉嘉的父母一直带孩子到处治疗,但经过治疗和康复训练,2009年,5岁的嘉嘉仍被诊断为脑瘫、癫痫。

  王女士和丈夫以为,因分娩时医院的不当行为,导致嘉嘉的病情,他们申请进行医疗鉴定。经鉴定,肯定嘉嘉构成三级乙等医疗事故,医院负主要义务。2009年11月,王女士和丈夫起诉。

  庭上,院方以为他们的诉讼恳求过高,并称此案已过了诉讼时效。经法官多次调解,最终肯定医院一方赔偿38万元,先期给付10万,余款将于今年6月底付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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