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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发商被指恶意起诉区住建委 村民称其另有企图--中国国情
2011-06-16

开发商被指恶意起诉区住建委 村民称其另有企图--中国国情
被拆后的村庄。本报实习记者赵恩泽摄

  曾经以52.4亿元拿下大兴亦庄地块的“地王”北京中信新城房地产有限公司(下称中信新城),因为一纸裁决书和大兴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下称大兴住建委)打起了官司。

  这场官司的蹊跷之处在于,这份一个月前作出的裁决已经完整支撑了该公司的申请,让拆迁范围内的村民限期搬走,现在该公司却又告住建委要求撤销。

  前天上午,此案在大兴法院开庭审理。

  拆迁遇纠纷申请裁决

  去年3月,中信新城经过64轮竞价,以52.4亿元的总价竞得“大兴亦庄住宅及商业项目(X1-1B)地块”,取得“地王”称号。在此之前,中信新城就已经在大兴亦庄搞土地开发。

  2009年6月30日,中信新城取得由住建委颁发的房屋拆迁允许证后,开端对大兴区亦庄范围内的村民进行拆迁。村民郭先生一家的房屋就位于拆迁范围内,他称,拆迁方没向他们出示过建设规划用地允许证等手续,就开端拆迁。一些村民因此未与拆迁方达成搬迁协定。

  今年4月26日,中信新城向大兴住建委申请裁决,记者看到,这份申请书中供给了郭先生家的人口情形、合法宅基地面积、合法建筑面积等,并称该房屋经过评估公司评估,拆迁补偿款总额为853694元,拆迁方依据拆迁补偿安顿方案,为郭先生供给3套安顿房。

  住建委裁决却成被告

  今年5月10日,住建委作出京兴住建裁字(2011)第012号房屋拆迁纠纷裁决书,裁定中信新城以拆迁安顿补偿方法对郭先生进行补偿,补偿款853694元(不包含停产停业补贴费、搬家补贴费、房屋周转费),并限郭先生一家在5月25日之前将房屋全体腾空交给中信新城拆除,搬迁到安顿房。

  这份裁决书中肯定的补偿款数额,与中信新城在申请中供给的数据完整雷同。然而,裁定书下达几天后,中信新城就向大兴法院提起诉讼,理由是住建委裁决的补偿款过高,伤害了他们的合法权益,因此恳求法院判令撤销大兴住建委作出的这份房屋拆迁纠纷裁决书,诉讼费由住建委承担。

  在法庭上,住建委的代理人表现,他们在送达裁决书后,并未接到中信新城行政复议的申请。裁决是基于中信新城已经取得拆迁允许证手续,但未达成协定,应中信新城申请进行的。受理之后住建委曾组织中信新城和郭先生进行调解,但郭先生没有参加,双方没有达成协定。最后作出的裁决书内容,也是依照中信新城申请中的拆迁评估方案,经过专家论证和鉴定后作出,因此裁决不存在问题,不应撤销。

  中信新城的代理人没有对获胜后又起诉的反常行为做任何解释。

  ■村民质疑

  属恶意起诉是骗局

  村民郭先生在此案中被追加为第三人,他的代理人以为,之前住建委的裁决已经完整支撑了中信新城,现在中信却又提起诉讼,是一场“恶意诉讼的闹剧”。

  多名到庭旁听的村民向记者表现,他们疑惑这是一个“旱涝保收”的计谋:如果法院判决住建委胜诉,那么补偿尺度就会依照裁决中的85万余元执行,和中信新城原来的补偿计划一致;如果法院认可了中信新城提出的“补偿款过高”的理由,判住建委败诉,撤销了裁决,那么补偿尺度将会更低。

  据悉,现在该村还有50多户未搬迁,遭受断水断电断路等强拆措施,有些村民在未达成拆迁补偿协定的情形下已被强拆。目前,郭先生已经将住建委起诉到法院要求撤销这份裁决,将中信新城列为第三人,法院已经立案。法官表现,郭先生起诉住建委的案子目前中断审理,因为两起案件都是要求撤销这份裁决书,如果第一起案件审查了裁决书的合法性并作出判决,另一起案件就不必再反复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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