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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杀害3人后骑摩托车坠石窟自杀--中国国情手册
2011-04-11

  中图网晋江4月9日电 (林永传 郭斌) 9日中午12时许,福建晋江市公安局指挥中心接到群众白某报警称,其老乡姚某英一家人可能出大事了,恳求公安机关出警。

  接到报案后,晋江市公安局永和派出所值班民警根据白某指认,赶往姚某英位于晋江市永和镇巴厝村的出租房内,发现姚某英(女,41岁,重庆市酉阳县人)及其儿子、女儿等3人已经死亡,确以为一起故意杀人案。

  接到案情报告后,泉州市市长李建国,泉州市委常委、公安局长陈加瑶,晋江市委书记尤猛军、市长刘文儒等指示公安机关全力以赴开展侦破工作,力争快侦快破。

  泉州市委常委、公安局长陈加瑶,晋江市委书记尤猛军,泉州市局副局长、晋江市局局长陈昌明等第一时间前往现场,组织指挥案件侦破工组。

  泉州市公安局刑侦支队会同晋江市局刑侦大队、辖区派出所警力组成联合专案组开展侦察破案。

  经细致致、深刻的调查、拜访,有群众向专案组反应:死者姚某英生前与一名重庆籍男子同居,并率领一对儿、女随该男子及其儿子等5人租住在一起,最近经常听到姚某英同该男子的吵架声,有时吵得还很剧烈,且该男子在案发后去向不明。专案组通过向报案人白某以及在巴厝村务工的重庆籍人员了解,获悉与死者姚某英同居的男子为李某远(男,41岁,重庆市酉阳县人)。

  综合案发现场周边群众供给的情形,专案组初步确认李某远具有重大作案嫌疑,立即以其为重点展开侦察。与此同时,专案组发现李某远与4月9日上午11时许永和镇邵厝村福裕板材厂管理人员许某被故意损害案(许某受伤正在医院救治)群众供给的嫌疑对象及其类似,决定对两起案件进行串并侦察。

  正当侦察工作有条不紊进行之时,在永和镇巴厝村一石料场处置一起摩托车坠入石窟事件的永和派出所民警向专案组报告,骑车坠入石窟的男子外貌特点与李某远类似。专案组敏捷组织群众进行识别,确认死者为李某远。

  根据现场调查情形,结合死者姚某英以及嫌疑对象李某远的熟人、老乡供给的线索,专案组初步判定李某远即为“2011.4.9”永和镇巴厝村故意杀人案的作案嫌疑人,该嫌犯在杀戮姚某英等3人后,又前往永和镇邵厝村福裕板材厂对管理人员许某实行损害,最后骑摩托车坠入石窟畏罪自杀。

  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之中。

(编辑:SN0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