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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人大常委会通过决议 大力加强涉台法制宣传--中国国情
2011-06-14

  本网讯 记者吴亚东刘百军福建省厦门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近日审议通过了《关于进一步增强法制宣传教育的决定》,提出要立足厦门市对台区位优势,大力增强涉台法制宣传。

  “五五”普法期间,厦门市增强了涉台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市司法局精选14名律师组成厦门市台商协会律师团,部署50家实力强的律师事务所与50家规模较大的台资企业结对子,促进台企依法经营。

  2009年10月,厦门市胜利举行了首届“海峡律师实务研讨会”;2010年又胜利举行了“海峡律师论坛”,为两岸法律界常态化交换合作搭建了平台。为了服务台商和台胞,厦门市司法局还推出涉台公证服务新举措,许诺对符合条件的涉台公证24小时内出证、办证。

  2008年,大陆首次许可台湾居民参加国家司法考试。厦门市认真组织,热忱服务,得到了司法部和国台办的充足确定。2009年、2010年和2011年,司法部和国台办持续三年把为台湾居民颁发法律职业资历证书的仪式放在厦门举办。

  厦门市人大常委会此次通过的《关于进一步增强法制宣传教育的决定》,就涉台法制宣传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强调在“六五”普法期间,要环绕党和政府的中心工作,适应公民的实际须要,立足厦门市对台区位优势,大力增强涉台法制宣传,促进海峡两岸的往来与交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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