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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年底前将实行工伤保险市级统筹--中国国情
2011-04-02

  快报讯( 通信员 沈仁力 苏振新 记者 项凤华)记者昨天获悉,省政府办公厅近日转发了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关于工伤保险实施市级兼顾的看法,通知要求到今年年底前,全省各设区市实现工伤保险市级兼顾。

  各兼顾地区实施工伤保险市级兼顾后,将做到工伤保险业务管理“六个统一”。

  统一参保范围和参保对象,工伤保险将笼罩到设区市范围内各类企业单位、非参公事业单位、民间非营利组织、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及其全体职工、雇工,以及部分已经实行工伤保险的国家机关、参公事业单位及其全体工作人员。

  统一缴费基数和费率方法,肯定统一的缴费基数、行业差异浮动费率方法。

  统一基金管理,今后将进步工伤保险基金兼顾层次,根据社会保险基金财务制度有关规定,统一编制工伤保险费年度收支计划和工伤保险基金年度收支预决算,统一组织实行。

  统一工伤认定方法和劳动才能鉴定尺度,工伤认定、劳动才能鉴定分离由市、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劳动才能鉴定委员会负责。

  统一工伤保险待遇支付尺度,工伤保险经办机构负责基金管理和使用,设区市范围内统一待遇核定支付尺度,统一工伤医疗机构、工伤康复机构、帮助器具配置机构定点协定管理。

  统一经办流程和信息系统,设区市范围内统一业务管理和经办服务流程,统一开发维护工伤保险信息系统,逐步实现工伤医疗持卡就诊、联网结算和工伤保险信息共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