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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发商交错钥匙致业主装修他人住宅--中国国情网
2011-04-20

  本网讯 买房却遭受交织房,对“错房”装修造成的损失哪方支付?昨日,镇江经济开发区法院调结了一起特别的财产伤害纠纷案,被告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由于工作失误贴错了房号,赔偿原告2.1万元。

  据主审法官介绍,2010年3月,原告张先生与被告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签署了一份某小区2单元303号商品房买卖合同,双方就所购商品房的房价、交付及违约义务等均作了商定,张先生如约实行了合同。2010年9月,张先生去拿钥匙时,该公司售楼小姐拿了“303”号房钥匙给原告,原告持“303”号房钥匙找到“303”号房。此后,原告便对该房进行了地板等装修。

  但事情在第三人要求开发公司交钥匙时发现涌现了重大失误——开发商交织钥匙了。原来,开发商在对2单元3楼装门时,不慎将门号的标签贴错了,错把304号房与303号房对调了。因为门牌号码错了,张先生的装饰也就成了“张冠李戴”。事情发生后,张先生便停滞了装修,但已装修部分及订做的室内门、橱柜等损失共计29055元。这笔费用如何处置?张先生就此多次与开发商协商未果,遂诉至法院。

  法院审理以为,被告由于工作中的重大过失,导致原告装修造成损失,应负全体义务。审理进程中,被告要求调解。经法官调解,原告赞成被告赔偿损失2.1万元。第三人在本案中无过失,作为原告已装修可留用部分的实际受益人,愿意补偿4000元。

  (兴园 万凌云)

(编辑:SN0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