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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与情敌谈判期间将其刺死--中国国情
2012-05-06

  去年8月11日,南京浦口区一宾馆发生离奇命案,一名40岁左右的女子颈部被刺,死在靠窗一侧的床上,另一年青点的女子口吐白沫,不醒人事,床头柜上放在一把刀和两瓶农药(本报2011年8月12日曾予报道)。原来,两名女子的男友是同一人,因为情感纠葛约在宾馆会谈,期间言语不合,年青一些的李秀捅死了情敌。李秀行凶后服药自杀未遂,昨天,她因涉嫌故意杀人罪在南京中院受审。

  ■情敌会晤

  两人方知男友“劈腿”

  警方和120赶到现场时,颈部被刺的女人已经死亡,而口吐白沫的女人虽喝下农药,但经挽救性命无碍。随着调查的展开,一段三角恋爱逐步浮出水面。

  死者名叫郑洁,39岁,南京人。行凶者叫李秀,31岁,安徽人。2008年,郑洁经人介绍认识了在南京做生意的王强,两人肯定关系后搬到一起居住,但一直没有领证结婚。2011年4月,仍是通过亲朋介绍,王强又认识了比自己小八岁的安徽女子李秀,两人相处没多久也同居了。此后,王强辗转于两个女人身边,在婚事上摇摆不定。

  郑洁和李秀并不知道彼此的存在,直到王强在手机上露出马脚。据李秀回想,王强跟她来往期间,经常接到同一个女人打来的电话,她偷看手机发现,那个女人叫郑洁。经再三追问,王强承认郑洁是早已分别的前女友,还许诺不再联系。不过,李秀留了个心眼,偷偷记下了郑洁的电话

  2011年8月8日,李秀给王强打电话,王强很不耐心,丢下一句“在外面办事”就挂了电话。“我不知是出于什么心理,居然给郑洁打了个电话,没想到接电话的是王强,我这才知道他脚踏两只船。”李秀对办案民警说。同样被蒙在鼓里的郑洁也很困惑,王强为何要抢着接自己电话?两个心存疑虑的女人私下联系上了,并相约在南京会谈。

  第二天,李秀在南京桥北某宾馆开房住下。晚8点,郑洁赴约。两人各自说出与王强相识、来往的进程,并打电话质问王强。眼见瞒不住了,王强只得承认劈腿事实,但不肯到宾馆面谈。此时,两个女人都以为过失在王强,对对方并无敌意。

  ■会谈决裂

  刺死对方后服药自杀

  两人一直谈到深夜,次日凌晨,郑洁才分开宾馆。10日,李秀一个人待在宾馆,给王强打了很多次电话,请求会晤,对方都没答应,心灰意冷的她决定第二天回老家。她并不知道,郑洁一分开宾馆,就跟王强见了面,王强在郑洁面前将她说成“死缠滥打的第三者”,一再保证会跟她一刀两断,最终取得了郑洁的谅解。

  11日中午,李秀给郑洁发短信说自己要走,愿望能再谈一次。郑洁得知李秀这两天没怎么吃东西,特意买了食品带到宾馆。下午2点多,两人面对面坐在床上,又谈起了王强。已跟王强和好的郑洁,此时的态度比之前傲气许多,她跟李秀说,王强已经选了她,他们筹备拍结婚照登记结婚,房子都装修好了,而且她比李秀有钱,愿望李秀放弃。案发后,李秀告知办案民警,正是这几句话刺激到了她,她举起切水果的刀,一下子刺在郑洁的脖子上……将郑洁刺死后,抱着同归于尽的想法,她拿出包里的农药,喝了一瓶,然后躺在床上等死,再之后就涌现了民警撞门而入的一幕。

  ■庭审现场

  她下跪抱歉,劈腿男回避至今

  庭审中,对于检方指控的涉嫌故意杀人的事实以及罪名,李秀及其代理律师均表现“没有异议”。但律师表现,李秀曾于8月10日下午退房,筹备回老家,后来回来是因为没搭上回皖的车。他据此以为,李秀“并无故意杀人的预谋”,案发时动刀属于“豪情杀人”,他恳求法庭念在这一点对李秀从轻判处。

  死者郑洁曾有一次婚史,还有个未成年儿子。昨天,郑洁的父亲代表老伴和外孙,向李秀提出74万余元的民事赔偿要求。郑父当庭表现不会谅解李秀,“她对我女儿连捅两刀,刀刀致命,足见她杀人恶意之深,我强烈要求法院判她死刑!”听到这话,李秀失声痛哭,并从法警的押解下挣扎着下跪,向郑父抱歉。旁听席上的被告家眷也纷纭下跪请求死者家眷的谅解。因案情庞杂,法官未当庭宣判。

  庭后,记者从双方家眷处了解到,王强自案发后就躲了起来,不肯面对双方家眷。(文中当事人为化名)陈珊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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