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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规定80岁以上老人均可领补贴--中国国情
2011-04-04

  本报讯 (记者 付亚娟)陕西省高龄老人补助制度于10月1日起执行。昨日,记者从省民政厅和省老龄委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虽然这项制度已启用一个月,但居民目前还领不到这些款,如果要领款,尺度从10月1日起算。

  截至2009年底,陕西省60岁以上老年人约509万人,其中80—89岁老人约56.72人,90-99岁老人约3.67万人,100岁以上老年人约600人。从今年10月1日起,陕西省全面执行了高龄老人补助制度。10月1日起,陕西省80-89周岁高龄老人可享受到每人每月50元的生活保健补助;90-99周岁的高龄老人,每人每月100元的生活保健补助;100周岁以上(含100周岁)的高龄老人,每人每月200元的生活保健补助。

  “虽然制度已执行一个月,高龄老人还未能领到补助,但相干工作正在进行,如果要领款,尺度从10月1日起算。”昨日省民政厅副厅长郭青凡向媒体通报情形时表现,根据计划,全省老人不分性别、不分身份、不分职业,每个城市社区、农村村委会将作为发放点,为高龄老人供给申请、发放的服务。目前,补助资金中的省高低拨部分正在向各地市拨付,近期即可向市民发放。

  “高龄补助计划按月发放,但具体发放时间、细则正在调研,可能根据各地具体情形而定。”郭青凡说,高龄补助以现金情势兑付,不会替代其他优抚、低保等补贴,居民可随时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