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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禁止学生带手机一旦发现一律浸水桶--中国国情
2011-04-14

  本网讯 (记者 陈宛辛)学生封闭式学校内携带手机,不论使用不使用,学校一旦发现将会统一没收并集中“烧毁”。而烧毁的方法竟然是:在每周一学校大会上将手机沉入水桶浸泡。

  4月13日,记者来到这个学校——西安市长安区第五中学,从八九个在校门口摊点买东西的学生口中,再次证实了这个情形。

  虽然心中有很多不满,但一圈身穿黄色校服的学生们并不愿泄漏姓名。“同学甲”首先说道,“每个星期一,老师都在大会上将上一周没收的手机放进水桶里浸泡五六分钟,手机当然是不能用了,其实心里还是挺受打击的,我们男娃还好,有的女娃当场就哭了……”

  “同学甲”表现,这样的情形已经连续了很久了,不管是关机还是开机,只要发现了手机都会是这样的“下场”。

  该校办公室杜青松老师告知记者,学校严禁学生用手机的“先进举措”是在长安区教育局备过案的,“浸泡手机”的处置措施也是广而告之后通过家长赞成和签字的,学生如果屡教不改仍用手机就会被当众“集中烧毁”。

  随后,记者采访了西安市洪振律师事务所王洪律师,对于学校的行为,王律师表现一经触犯了《民法通则》里最基本的“私人财产所有权”和“未成年人人身权利”,是显著的错误做法,不能因为学校向学生“告诉”了本不合理的处分规定就将“浸泡手机”和“搜身”合理化。

(编辑:SN0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