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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家鑫案被害人家属放弃追要4.5万元民事赔偿--中国国情
2011-04-29

药家鑫案被害人家属放弃追要4.5万元民事赔偿--中国国情
一审宣判停止后,张妙丈夫王辉在法庭外表现对结果很满意

  华商网讯 备受瞩目标药家鑫案一审判决后,民事部分四万五千余元的赔偿引发不小争议,以为“赔偿太少”。4月25日下午,该案原告民事诉讼代理人张显在自己博客上贴出《对药家鑫案判决的立场和看法》一文,表现放弃追要法庭判决的赔偿,并对民事部分不合理地方放弃上诉。

视频:药家鑫案受害人家眷放弃4.5万民事赔偿 来源:东方卫视《东方新闻》

  张显26日上午在接收华商网记者电话采访时称,依照此前预期,他们要求进行包含死亡赔偿金、张妙父母的养活费、张妙孩子的抚育费等合计共23.6万,以及30万元的精力损失费,“法庭对死亡赔偿金等没有做出裁决,法理上很难说通”,张显表现,关于张妙父母的养活费,法庭的解释是“张妙父母未年满60岁,并且具备劳动才能”,所以没有做出相干判决。

  以下为张显的博客全文:

  今天下午,我们到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阐明了我们不会上诉,支撑判决的立场。现特向大家说明我们的立场和看法如下:

  一:对于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的刑事判决,我们表现支撑和感激;

  二:对于民事部分,虽然我们以为有不合理之处,如:死亡赔偿金、张妙父母的养活费属法律之规定,应该支撑的却未支撑。现在我们须要重申我们的一贯立场:不愿接收带有血的钱,不愿要药家鑫家的钱。所以,我们对民事部分不合理的地方放弃上诉;

  三:就判决书中药家鑫应向我们支付四万五千余元的赔偿,我们也放弃向药家鑫的追要。要求药家鑫用性命为他的行为来赎罪,虽然,药家鑫父母对我们淡薄无情,但我们还是斟酌到对方的未来。我们自愿放弃法院所判给我们的民事赔偿,留给药家鑫父母的养老。

  最后,我们想对药家鑫父母说:我们农村人并不难缠!你们应当低下你们昂扬的头!

  诉讼原告人:王辉(张妙丈夫)

  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张平选(张妙父亲)

  诉讼代理人:张显

  共同诉讼代理人:许涛                                

  2011年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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