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桑兰案修改起诉书不提赔20亿 律师团为何拒签字--中国国情手册
2011-06-14

  本来求偿“20亿美元”的桑兰,修改了起诉书,把赔偿金额改为“由法院去定”。对于在起诉书中把两名被告的名字写错一节,桑兰的代理律师海明也做出了纠正。海明还证实,本案众多被告中,目前莫虎已经接到了法庭的传票。此外,他还解释了为什么他的“律师团队”中的其他律师宁可辞职也不肯在桑兰案的法律文件上签名。

  为什么不再使用“20亿美元”来做为求偿金额?海明在他9日的博客中说:“第三份起诉书(9日提交法院)里,把最后的赔偿金额的实际数字交由给美国陪审团在终审时肯定,实在是再适当不过了。”他以为这只是法律“措辞”的转变。

  桑兰1998年在纽约参加友爱运动会时不幸摔倒,留下了高位截瘫的伤痛。她在今年起诉美国时期华纳、美国体操协会、她在纽约养伤时所居住家庭的家庭成员刘国生,谢晓红,薛伟森等20名左右的被告,对他们提出20项指控,每一项都要求一亿美元的赔偿。

  在纽约执业多年,拥有多年伤害赔偿诉讼经验的黄晓夫律师10日说,他在浏览了桑兰案的起诉书后觉得,海明对时期华纳等美国大公司的指控有所淡化,对赔偿要求的“措辞”也进行了相应的修改。

  海明在9日给法庭的律师信中说,桑兰案4月28日提交法庭,5月28日起聘任拥有执照的专业传票投递公司给刘国生,谢晓红和薛伟森三被告投递传票,但未能胜利送达。虽然本案的被告多达20位左右,海明在律师信中确认的接到传票的仅有莫虎一人。对于时期华纳等美国大公司被告是否也没有收到传票,律师信中没有提及。

  海明还自我纠正了起诉书中两名被告名字的拼写错误。海明在律师信中说,在前面的起诉书里,被告薛伟森和谢晓红的英文名字被拼写错了。薛伟森的英文名字应当是Winston Sie,不是Wilson Xue;谢晓红的英文名字应当是Gina Liu,或者GINA LIU,或者K.S GINA HIU-HUNG,不是原先起诉书里所写的KS Gina Liu。

  海明还在他的博客中解释了为什么桑兰的起诉书上只有他一个人的签字,而见不到起诉“律师团队”其他人员签字的原因。海明说他的“老外员工律师”“宁可辞职不干,也坚决谢绝在桑兰案件任何一件文件中签字”。因为“桑兰案件从第一天起全世界的人都知道,桑兰跌倒摔伤是十三年前发生的事了,很多重要项目已经错过了时效追溯期(追诉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