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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馨予被隆鼻怒告网站侵权 索赔4.6万并道歉--中国国情网
2011-07-05

张馨予被隆鼻怒告网站侵权 索赔4.6万并道歉--中国国情网

  内地人气模特、演员张馨予,发现自己的照片被张贴在“隆鼻医生网”上,遂以肖像权及声誉权被侵占为由,将该网站告上法院。

  作为年青女模特,张馨予近年来人气指数上升得较快,不仅接拍了不少广告,而且也参演了《非诚勿扰2》、《宅男总发动》等影视作品。

  2011年1月20日,张馨予的同事在阅读网页时,发现“隆鼻医生网”发表的一篇文章中,擅自使用了张馨予的照片,并在张馨予的照片下标注“硅胶假体隆鼻时需注意的”文字。

  这件事传到张馨予那里,张馨予非常朝气,遂将“隆鼻医生网”的主办方北京爱德佳禾医疗科技公司起诉至法院,以为该网站如此张贴其照片,极易让网友误认为该医疗公司为其进行过隆鼻类手术。

  张馨予以为,被告的行为严重伤害了她的商业代言人形象,而且使得她受到很多质疑和误会,侵占了其肖像权和声誉权,故要求判令被告赔偿其精力损失费等4.6万余元并公开赔礼抱歉。

  对此,被告北京爱德佳禾医疗科技公司表现,“隆鼻医生网”并不是该公司的网站,该公司也没有创办过任何网站,同时也没有“隆鼻”这样的医疗整形业务,因此不赞成赔偿。

  张馨予的代理人出具证据称,“隆鼻医生网”上明确注明属于北京爱德佳禾医疗科技公司。对此,被告“爱德佳禾”公司表现对这一情形并不知情,该公司没有给予这家网站任何授权,要求法院驳回张馨予的索赔恳求。

  截至发稿时,此案仍在进一步审理中。(记者 李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