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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部门:3月1日起网游行业实施"家长监护工程"
2011-02-01

    新华社北京1月31日电(记者周玮)为进一步扩大“网络游戏未成年人家长监护工程”覆盖面,巩固和深化企业与社会、家长与未成年人的互动机制,文化部、中央文明办、教育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卫生部、共青团中央、全国妇联决定,自2011年3月1日起在网络游戏行业全面实施“家长监护工程”。

    “家长监护工程”的主要内容包括三方面:一是网络游戏经营单位建立专门的服务页面,公布专线咨询电话,开通专门受理渠道,介绍受理方式。二是家长需要了解、引导、控制孩子游戏活动的,由家长向网络游戏经营单位提供合法的监护人资质证明、游戏名称账号以及限制措施等信息。限制措施包括:限制每天或每周玩游戏的时间长度,限制玩游戏的时间段,或者完全禁止。三是网络游戏经营单位按照家长要求对未成年人的账号采取限制措施,并持续跟踪观察,及时反馈该账号的活动,为家长提供必要协助,制止或限制未成年人的不当游戏行为。

    根据《“网络游戏未成年人家长监护工程”实施方案》,各网络游戏经营单位要做到“四有”,即有专人负责、有专线电话、有专区设置、有季度报告。为强化信息公开和社会监督,文化部在中国文化市场网设置“家长监护工程”专栏,公布网络游戏经营单位名录、各经营单位“家长监护工程”服务网站主页、热线电话等信息,供家长和社会查询和监督。

    文化部等八部门将增进协作,落实“家长监护工程”监管责任。文化行政部门要履行网络游戏主管部门职责,加强对网络游戏经营单位的监督管理;文明办要积极开展各类宣传活动,扩大工程的社会影响,营造有利于防止未成年人沉迷网络的良好社会氛围;教育、卫生、共青团、妇联等部门要互相配合,开展面向未成年人特别是学生、家长的心理健康辅导工作,从预防入手控制未成年人不当使用网络;通信管理部门要配合文化等部门,对有关部门认定为执行“家长监护工程”不力的网站,根据有关部门要求依法进行处理;公安机关要配合做好监护人与被监护人身份关系的验证工作,确保既解决实际问题,又不损害网络游戏用户的合法权益;共青团组织要发挥青年志愿者的帮扶作用,加强对未成年人及其监护人健康上网的指导,结对帮扶有网络沉迷倾向的未成年人。

    为提高实施成效,文化行政部门将开展网络游戏经营单位“家长监护工程”培训考核,对工程实施情况进行调查评估;继续发挥好12318文化市场举报电话的作用,认真办理家长及用户举报,做到有报必查并及时反馈查处结果。对实施监护工程不力并造成恶劣影响的网络游戏经营单位,文化行政部门或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机构责令改正,并视情节轻重依法处理。

    据介绍,在文化部指导下,2010年2月由部分网络游戏经营单位试点启动了“网络游戏未成年人家长监护工程”,在有效解决未成年人沉迷网络游戏方面发挥了积极的作用,受到社会欢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