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中国国情 > 国情聚焦 >

往届回顾

2008版中国年鉴

入编邀请更多>>

2010版国情

新中国六十年来的伟大历史实践证明,走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道路,是符合中国国情的基本道路,是唯一正确的科学发展之路,是中华民族走向伟大复兴的必由之路!为贯彻落

民政部长:加强基层社会建设 创新社会管理服务
2011-02-03

    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强调要“加强社会管理能力建设,创新社会管理机制,切实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民政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在加强社会建设、创新社会管理中切实发挥城乡社区自治组织、社会组织和社会工作者队伍的重要作用,推进城乡社区自治和社会自治的良性发展,促进社会公平与和谐稳定。

    注重发挥基层社会管理服务多元主体的作用。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五中全会强调,要健全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社会管理格局,健全基层管理和服务体系。为此,必须大力加强和改进基层党组织工作,充分发挥群众组织和社会组织的作用。社会管理和服务的主体是多元的,除了党委和政府的领导、组织力量外,群众组织和社会组织是重要的主体,是基层社会管理和服务的基础力量与重要依托。健全社会管理格局中的“社会协同”,就是要协同社会组织(包括社会工作者队伍)凝聚各方力量管理社会事务,调节社会利益,化解社会矛盾,促进社会有序运行;“公众参与”,就是要以城乡社区建设为基础平台,依托城乡社区自治组织发动群众共同参与社会管理。当前,我国社会结构日益分化,社会利益日趋多元,社会问题日渐复杂,社会管理的任务日益繁重。在“单位人”日益向“社会人”转化的趋势下,城乡社区是大多数居民生活的基本依托,是基层社会管理和服务的综合平台;社会组织是公民在不同领域、不同层面的自我组织形式,能够反映群众诉求、规范群体行为和提供社会服务;基层社会工作者具有立足一线、直接联系群众特别是直接帮助弱势群体的优势。在经济社会不断发展的新形势下,城乡社区自治组织、社会组织和社会工作者队伍作为党和政府联系人民群众的桥梁与纽带,在社会管理和服务中的重要载体和依托作用将进一步凸显。加强社会建设,创新社会管理,发展社会服务,都离不开城乡社区自治组织、社会组织和社会工作者队伍的积极作用。我们要在坚持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的前提下,发挥城乡社区自治组织、社会组织和社会工作者队伍植根基层、贯通社会、联系群众的特点和优势,实现协调社会利益、增进社会福祉、化解社会矛盾、稳定社会秩序、健全社会管理格局的目标。

    注重发挥城乡社区的基础平台作用。社会管理和服务的重心在基层,社会稳定的根基也在基层。发展基层民主,发挥城乡社区自治组织的功能,是促进社会安定有序的基础。城乡社区是社会构成的基本单元,是城乡居民依法行使民主权利,参与公共事务,实现自我管理和自我服务的平台。加强社会建设、创新社会管理应该紧紧抓住这个基础平台,加强社区建设,加强社区自治组织建设,增强基层群众自治能力。这是创新基层社会治理模式,实现科学有效社会管理的基本途径。十七届五中全会要求健全基层管理和服务体系,发挥基层群众组织的作用,提高城乡社区自治和服务功能,形成社会管理和服务的合力。贯彻落实五中全会精神,迫切要求我们积极顺应时代发展的新要求和人民群众的新期待,切实发挥基层群众组织的自治功能,夯实社会管理的基础。进一步健全基层民主制度,深入推进基层群众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活动,实现城乡社区的自我管理、自我服务和自我教育,保障基层群众依法直接行使民主权利,有序参与社会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充分发挥基层党委和政府的主导作用,理顺乡镇街道政府机构与城乡社区自治组织的关系,尊重城乡社区居民的主体地位,实现政府行政管理与基层群众自治的有效衔接和良性互动,形成城乡基层社会管理的合力。以服务居民群众为宗旨,着力加强和改进城乡社区自治组织建设、制度建设和设施建设,把城乡村、居委会建设成为功能完善、充满活力、作用明显、群众满意的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夯实基层社会管理的组织基础。进一步健全以社区党组织为核心的城乡社区组织体系,健全社区党组织领导的充满活力的城乡社区自治机制。完善基层自治制度,深入开展以居民会议、议事协商、民主听证为主要形式的民主决策实践,以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为主要目的的民主管理实践,以居务公开、民主评议为主要内容的民主监督实践,全面推进城乡基层自治的制度化和规范化,让基层群众充分享有知情权、参与权、管理权和监督权。积极探索化解社区矛盾、维护社区安定的新途径、新方法,在城乡社区形成科学有效的利益协调机制、诉求表达机制、矛盾调处机制、权益保障机制,促进基层社会稳定。推进和谐社区建设,培育城乡居民对社区的认同感和归属感,积极动员社会力量共驻共建、资源共享,使城乡社区成为管理有序、服务完善、文明和谐的社会生活共同体。

    注重发挥社会组织的协同参与作用。社会组织是联结各个社会单元的重要纽带,是社会成员自我组织的基本方式。社会组织的健康发展和积极作用的发挥是现代社会发展的一个重要特征。加强社会建设、创新社会管理,实质上是政府依托社会组织与社会互动共进的过程。当前社会发展中,社会成员个性化、生活方式多样化、利益诉求多元化、社会矛盾复杂化的特点日益凸显,需要我们积极探索多元共生的社会综合治理机制,有效解决社会管理和服务中复杂多变的矛盾和问题。我们要充分认识到社会组织在社会管理和服务中的组织引领、协调整合、示范带动和排忧解难功能,充分发挥其反映利益诉求、规范社会行为、化解社会矛盾、扩大公众参与、提供公共服务、增强社会活力、促进社会发展等方面的积极作用。十七届五中全会要求培育扶持和依法管理社会组织,充分发挥社会组织的积极作用,支持、引导其参与社会管理和服务。贯彻落实五中全会精神,要从增强社会自治功能出发,加快建立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布局合理、结构优化、功能到位、作用明显的社会组织体系和制度健全、管理规范、职责明确的社会组织发展机制,充分发挥社会组织参与经济社会事务和加强社会建设、创新社会管理的作用。要以加强制度建设为重点,完善相关政策法规,营造社会组织发展的良好制度环境。按照社会化、专业化的要求,进一步推进政社分开,积极探索社会组织管理体制改革和登记管理方式创新,逐步建立登记管理、备案管理与分类管理相结合的社会组织管理方式。大力培育扶持社会组织的发展,积极解决社会组织发展中的困难和问题,加快社会组织专职工作者职业化、专业化进程。应注重发挥社会公益组织的作用,积极扶持发展行业协会、公益慈善类组织、农村专业经济协会和城乡社区社会组织。要按照法人地位明确、治理结构完善、筹资渠道稳定、制约机制健全、管理运行规范的社会组织发展要求,指导社会组织实行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提升社会组织的公信力和自主发展、自我管理能力。健全对社会组织的管理监督机制,完善法制监督、政府监督、社会监督、舆论监督和自我监督相结合的监管体系,加大对违法违规社会组织和非法组织的查处力度,健全社会组织退出机制,维护社会组织的良性发展秩序。完善相关优惠政策,建立政府向社会组织购买公共服务机制,支持社会组织承担社会事务、参与社会管理,推进社会组织与政府部门、社会组织与社会各界以及社会组织之间的广泛交流与合作,促进基础层面的良性社会治理。

    注重发挥社会工作者队伍直接服务群众的作用。广大社会工作者是实现社会管理和服务的最前沿队伍与最基本力量。他们贴近基层,面对群众,能够体察群众需求、社会心态和各种矛盾,可以通过开展思想政治工作、群众工作和提供系统化、多样化、个性化服务,及时为群众排忧解难,有利于增强社会管理与服务的亲和力和实效性,把各种社会问题化解在基层;有利于通过社会协调,整合社会资源,创新社会管理机制,降低社会管理成本,提高社会管理效率;有利于疏导公众情绪,塑造自尊自信、理性平和、积极向上的良性社会心态,构建平等互助、尊老爱幼、扶贫济困、礼让宽容的和谐人际关系,促进社会良性运行;有利于更新群众工作观念,创新群众工作机制,改进群众工作方法,创新党的群众工作方式,密切新形势下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夯实党的执政基础。当前,我国已进入改革发展的关键时期,经济与社会体制、社会结构、社会利益格局正在发生深刻变革,由此带来了诸如道德失范、心理失衡、贫富悬殊等社会问题。解决好这些问题,既要发挥党的组织优势和思想政治工作、群众工作的优良传统,又迫切需要建设一支贴近群众的专业化、职业化社会工作人才队伍。我们要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围绕《国家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坚持突出中国特色、贴近社会需求,坚持服务社会发展、讲求社会实效,坚持政府主导、社会运作、公众参与,努力建设一支业务精湛、结构合理、素质优良的专业社会工作人才队伍。一要加强制度建设。抓紧出台《国家中长期社会工作人才发展规划》和《关于加强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的意见》,以纲领性政策文件指导全国社会工作队伍建设。加快社会工作法律法规建设,建立健全专业社会工作信息披露、专业督导、服务评估、行业自律等专项制度安排,完善专业社会工作岗位设置、薪酬待遇、考核评价和权益保护制度,为社会工作人才队伍提供优良的制度环境。二要加大专业社会工作岗位开发力度,构建社会工作的服务平台。要坚持职业化发展取向,以政府购买服务、税收减免、政策支持等制度激励方式,引导成立公办与民办专业社会工作服务机构,有计划、有步骤地在社会公益类事业单位、城乡社区和社会组织中重点设置专业社会工作岗位,吸纳专门的社会工作人才。三要加强教育培训,提高广大社会工作者社会管理和服务的能力。大力发展社会工作专业教育,加强广大社会工作者的岗位培训,努力形成有中国特色的社会工作人力资源开发体系,逐步提升社会工作者的社会服务水平。

    群众组织和社会组织不仅是社会管理的对象和内容,也是社会管理的主体。注重基层,立足基层,加强群众组织和社会组织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能力建设,是新形势下创新社会管理和服务的重点之一,是解决社会管理和服务中问题与难题的重要途径。

    (作者:中共民政部党组书记、部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