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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5年投上千亿建保障房 惠及全省近1/4人口--中国国情网
2011-04-03

  本报长春3月26日电(记者刘亮明、刘文波)“以前住的小平房墙是煤渣砖垒的,门是破木板钉的。”57岁的通化矿务局职工丁国方,如今住上了60多平方米温暖的楼房,回想起过去,他仍是唏嘘不已。“必定要让城乡群众尤其是艰苦群众住有所居、住得温暖”,吉林省委书记孙政才的话正在白山松水黑土地上变成现实。

  吉林省委、省政府着力推动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近5年,吉林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改造完成总面积1.17亿平方米,总投资1402亿元,受益人数达211.5万户、630万人,全省近1/4人口的住房条件得到显著改良。

  吉林作为农业大省和老工业基地,长期以来,城乡居民住房建设欠账多。2006年起,吉林省委、省政府武断决策,陆续启动了城市棚户区、林业棚户区、煤矿棚户区、国有工矿棚户区、农村泥草房改造、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等保障住房建设。“一个历史性难题被分解成七路安居工程,各个击破。”吉林省副省长王祖继说。

  为确保七路安居工程扎实推动,省政府在项目审批、土地供给、拆迁补偿、税费减免、金融信贷等方面制订了50多项有针对性、操作性强的政策文件。同时,逐年加大财政投入力度,补贴额度由2006年的3亿元,增长到2010年的23.5亿元,5年省财政部署专项补贴资金达62.9亿元,市、县政府投入488.3亿元。同时,积极调和金融部门,争夺到金融贷款108亿元。

  吉林摸索实行了按份共有产权政策,勉励具备必定经济蒙受才能的保障对象,购置部分产权。这既增长了保障对象的财产性收入,减轻了地方政府的建设资金压力,又扩展了住房保障面,完美了退出机制。同时,将棚户区改造与调整生产力布局、生态还林还草相结合;在资源枯竭地区的棚户区改造进程中,将居民迁入邻近城镇,既改良了居民生活条件和生活环境,又加快了城镇化过程。

  为保证群众住得起、住得好,城市棚户区改造实施“拆一还一,不找差价,合理扩展面积部分收取成本价,对低保家庭免费赠送”的补偿安顿政策,使被拆迁群众广泛得到实惠。同时,坚持先建回迁安顿房,后建商品房;有条件的市、县实现先安顿后拆迁,切实保护了被拆迁群众的合法权益,有效地破解了拆迁难问题。“十二五”吉林将继续加大保障房建设力度。

(编辑:SN0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