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点推荐
- ·6旬老汉狂犬病发作打死妻子 次日因病
- ·云南省属企业发生重特大事故主要负责
- ·云南破获首例利用网络贩毒案--中国国
- ·云南西部大开发10年人均住房面积增长
- ·30余人离开公司10年后拉横幅要求继续
- ·昆明阳宗海山火已被扑灭 起火原因正
- ·昆明西山碧鸡镇今下午发生山火 火势
- ·昆明拟设24小时自助图书馆 11日举行
- ·云南省政协十届四次会议隆重开幕(组
- ·6旬男子烧纸引发山火被罚赔偿万余元-
- ·“潜伏局长”陈家顺:夫妻房可助企业
- ·云南施甸民警自发照顾2只被弃猫头鹰
- ·云南省公布43名新闻发言人--中国国情
- ·保安替老婆出气痛打小偷并抢走其财物
- ·宾馆后院出现上万只蟑螂(图)--中国国
- ·两名幼童被锁家中 房屋起火无处逃被
相关链接
- ·云南12名省管干部查出违规金额2.4亿
- ·云南施甸民警自发照顾2只被弃猫头鹰
- ·云南大理1家公司化学物泄漏 周边生态
- ·女子为重组家庭伙同情夫杀死民警丈夫
- ·云南富民1家4口遭入室劫杀案告破--中
- ·云南昭通绥江县洪水围工地7人被困--
- ·夫妇办9张信用卡透支15万涉嫌诈骗被
- ·香格里拉发生泥石流续:记者被洪水冲
- ·6岁女孩遭强奸杀害被抛尸水沟--中国
- ·组图:昆明展出700余种昆虫标本--中
- ·昆明环保局:市民反映环境问题15天内
- ·男子欲强奸14岁女儿被妻子20余刀砍死
- ·云南边防10年缴获各类毒品24537千克-
- ·云南新平二级公路坍塌致2死续:单点暴
- ·云南勐腊县连降大雨致泥石流 公路多
入编邀请更多>>
2010版国情
两名游客游玩时遭雷击身亡 景区被判赔17万--中国国情手册
2011-06-08
“石林景区两游客被雷击身亡事件”追踪
两游客石林遭雷击身亡 管理局一审被判赔17万
石林法院以为:石林景致名胜区管理局和死者均无过失,但管理局作为管理者和受益方,应分担部分经济损失
游客到石林游玩,在景区里被雷击身亡,这是天灾还是人祸呢?死者家眷不以为是天灾,于是将石林景致名胜区管理局告上法庭,索赔130多万元。石林彝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审理后于近日作出一审判决,以为石林景致名胜区管理局作为石林景致名胜区的管理者和受益方,应分担死者的部分经济损失,补偿死者家眷经济损失17万余元。
案情回放
两游客被雷击身亡
去年7月13日,郑女士和曹先生等7人到石林县景致区旅游,当天购票落后入石林景致名胜区参观游玩,下午4点40分左右,当他们行至石林景致名胜区“南天门”景点邻近时,突然天气骤变,下起了大雨,28岁的郑女士和25岁的曹先生在“南天门”景点的石头下避雨时,不幸遭受雷击,致使两人当场死亡。雷击还造成4名游客受伤。
去年7月21日,云南省雷电中心出具雷电灾祸调查报告,结论为:此次雷击事件是因直击雷导致游客伤亡,是一起突发性的雷击灾祸事件。事件发生后,石林景致名胜区管理局分离支付郑女士和曹先生的亲属各7万元费用。
死者家眷
石林景区没避雷场合
对于两名游客的死因,死者家眷和石林景致区都没有不赞成见,但两名遇难者如何被雷击中身亡却产生了分歧。死者家眷以为:事发地属于喀斯特地貌,不利于雷电扩散,景区没有在景点安装避雷设施,也没有避雷场合,遭受突变天气时,身亡的两名游客只能到石头下避雨、避雷。
于是,两名死者的家眷将石林景致名胜区管理局告到石林县法院,两家人要求石林景致区赔偿各种经济损失130多万元。
石林景区
都是雨伞惹的祸
一审开庭审理时,石林景区答辩称,郑女士和曹先生在雷击发生时,位于景区开阔地带,且郑女士抬着雨伞,两人在石头下避雨、避雷,不符合雷电防护的基本要求。雨伞才是这次事故的直接“导火线”,它导致两人被雷击身亡。在这次灾祸事件的调查报告中,也证实涉案的雨伞在雷电中受损,而且有过电的痕迹。
法院以为
死者和景区都没过失
石林县法院审理以为,郑女士和曹先生在购票落后入石林景致名胜区参观游玩时,遭受突发的雷暴天气,在景区石头下避雨时不幸被雷击身亡,云南省雷电中心认定是一起突发性的雷击灾祸事件,发生这起案件的直接原因是突发的自然灾祸引发的人员伤亡事故。 事发当天,石林景致名胜区管理局在接到石林县景象局通知后,及时通过广播的方法提示游客注意安全,并在事故发生后及时保护现场,积极参与事故的处置并垫付了相干的费用。在这次事件中,石林景致名胜区管理局已经尽到合理范围内的安全保障责任,无过失。死者家眷主意石林景致区没有供给专门的避雨场合、未安装避雷设施,因其未能供给相干的证据予以证实,法院不予支撑。石林景致区辩称郑女士和曹先生在雷暴发生时位于开阔处,且郑女士抬着雨伞,不符合雷击防护的基本要求,其自身存在相应的过失,因受害人在遭受雷雨天气避雨的行为属于一种本能的自助行为,并无任何过失,故对石林景致区的这项辩护看法,法院不予采用。
故,郑女士和曹先生的不幸死亡是因突发性的雷击灾祸事件造成的,受害人及石林景致名胜区管理局双方均无过失。石林景致名胜区管理局作为石林景致名胜区的管理者和受益方,应分担死者的部分经济损失,但对石林景致区已经支付给家眷的相干费用应予以扣除。
一审判决
石林景区补偿17万元
根据上述理由,石林县法院作出一审判决:石林景致名胜区管理局补偿郑女士家损失376289元的25%,即94072.25元,扣除已经支付的7万元,还应补偿24072.25元;补偿曹先生家损失312476元的25%,即78119元,扣除已经支付的7万元,还应补偿8119元。
两家的补偿款相加共计17万余元。
记者 柏立诚
欢迎发表评论我要评论
微博推举 | 今日微博热门(编辑:SN026)相关链接
- 云南12名省管干部查出违规金额2.4亿元--中国国情手册
- 云南施甸民警自发照顾2只被弃猫头鹰幼崽(图)--中国国
- 云南大理1家公司化学物泄漏 周边生态环境受损--中国国
- 女子为重组家庭伙同情夫杀死民警丈夫--中国国情手册
- 云南富民1家4口遭入室劫杀案告破--中国国情
- 云南昭通绥江县洪水围工地7人被困--中国国情手册
- 夫妇办9张信用卡透支15万涉嫌诈骗被捕--中国国情网
- 香格里拉发生泥石流续:记者被洪水冲出30米--中国国情
- 6岁女孩遭强奸杀害被抛尸水沟--中国国情手册
- 组图:昆明展出700余种昆虫标本--中国国情
- 昆明环保局:市民反映环境问题15天内回复--中国国情网
- 男子欲强奸14岁女儿被妻子20余刀砍死--中国国情手册
- 云南边防10年缴获各类毒品24537千克--中国国情
- 云南新平二级公路坍塌致2死续:单点暴雨致滑坡--中国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