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中国国情 > 今日国情 > 今日省情 > 云南 >

往届回顾

2008版中国年鉴

入编邀请更多>>

2010版国情

新中国六十年来的伟大历史实践证明,走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道路,是符合中国国情的基本道路,是唯一正确的科学发展之路,是中华民族走向伟大复兴的必由之路!为贯彻落

男子伙同多人半年偷耕牛58头获刑14年--中国国情手册
2011-06-22

  “要是法警不拦着,我们早就打他啦!”面对这个偷自己耕牛的家伙,彝族村民们很是火大。男子周老林伙同多人专偷耕牛,流窜多个州市作案,不到半年的时间,作案35起,偷盗耕牛58头,涉案34.6万余元。昨日,石林法院的法官来到一个受害彝族村落,在一根木棍上挂起国徽,开庭对周老林进行宣判——以偷盗罪判处其有期徒刑14年,并处分金34万元。

  昨日下午1点半,石林县西街口镇新木凹村的一片空地上,法官搭起简易法庭,开庭对远近驰名的“盗牛案”进行宣判。

  当周老林被法警押上来时,很多老乡用彝族话指着骂他。法院查明,从2008年1月到6月,陆良县人周老林伙同他人作案35起、偷盗耕牛58头、偷盗金额34.66万元。

  法院以为,周老林以非法占领为目标,伙同他人机密窃取公私财物,数额特殊宏大,其行为已构成偷盗罪。而且周老林之前曾因犯挑衅滋事罪和偷盗罪分离两次被判入狱,刑满释放后未满5年又犯法,系累犯,又属多次偷盗、流窜作案,所盗财物已经全体浪费,依法应该从重处分。据此,法院以偷盗罪判处周老林有期徒刑14年,并处分金34万元。

  “法官判的是事实,是否上诉,我还要进去再想想。”周老林说,他们有十几个人,时分时合,每次四五个人一起作案,都是晚上开着小卡车,到农户家,撬开锁把牛牵出来,然后弄上卡车拉到师宗那边去卖。“我每次只负责放哨,总的只分到七八千块钱。”

  据悉,这个犯法团伙早在2008年末就已经被公安打掉,有15人在2009年被判了刑,周老林因为跑到外省去了,属于漏网之鱼,直到最近才被抓获。

  石林县法院刑庭庭长李子文说,这里属于少数民族地区,老百姓靠地吃饭,耕牛是农户的重要财产,为了打击偷盗耕牛行为,法院已经从重判决。

  而部分村民则以为14年“判轻了”。他们说,耕牛是农家的主心骨,一头四五千块钱,是家里最值钱的东西。耕牛被盗走了,有人只能贷款去买耕牛,上有老下有小,“把一家人憋到死处去了”。“这些人就该判无期或死刑,要不然关不上几天又出来害人。”村民黄某说。

  记者了解到,偷盗罪的最高刑为无期徒刑,而有期徒刑最高到15年, 14年应当属于偷盗类犯法中很重的刑罚。(曹红蕾)

欢迎发表评论我要评论

微博推举 | 今日微博热门(编辑:SN0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