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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原人大代表王能非法垄断货运业务被判无期--中国国情网
2011-09-14

重庆原人大代表王能非法垄断货运业务被判无期--中国国情网
宣判现场-通信员。 陈铜 摄 华龙网发

  华龙网9月13日16时讯 (记者 阙影)今日,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对王能等11人涉黑案进行公开宣判。非法暴力垄断浙江绍兴柯桥镇至重庆朝天门市场的货运业务,原人大代表王能因涉黑、故意损害等多项罪名,被判处无期徒刑。

  经法院审理查明:1995年5月,王能注册成立重庆市朝天门联托运输有限公司。从1997年开端,该公司经营浙江省绍兴县柯桥镇至重庆朝天门交易市场的布匹货运业务。为非法掌握该运输线路,王能以联托公司为依托,先后纠集王晓山(另案处置)、王同庆等人,采用威逼、殴打等暴力方法强制布匹经营户在联托公司托运货物,非法聚敛财物1000余万元。

  王能将聚敛的财物部分用于支付组织成员的日常开销,部分用于注册成立西南物流集团有限公司等其它经济实体,以获取更大经济利益。期间,上述人员曾有组织地实行强制交易、故意损害,称霸一方,欺负、残害群众,逐渐形成以王能为组织、领导者,以王同庆等人为积极参加者,张娅等人为一般参加者的黑社会性质组织,在必定行业内给经营户形成心理强迫和威慑,严重伤害人民群众的人身权利和财产权利,在必定区域内造成重大影响,严重损坏当地的正常经济、社会生活秩序。

  今天,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对重庆市朝天门市场联托运输有限公司原法定代表人、重庆渝西半岛实业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重庆市第三届原人大代表王能等11人涉黑一案进行公开宣判。被告人王能因犯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强制交易罪、故意损害罪、讹诈勒索罪、妨碍公务罪、行贿罪,决定执行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毕生,并处分金人民币3000万元。同时,对其聚敛的财物及其收益,和用于犯法的工具等,依法予以追缴、没收。被告人王同庆、夏德军等10人分离被判处五年六个月至二年不等的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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