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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检察院表彰第四届全国先进基层检察院等
2011-02-27

    新华社北京2月25日电(记者 隋笑飞)最高人民检察院25日召开大会,表彰第四届全国先进基层检察院和全国检察机关文明接待室。

    最高人民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检察长胡泽君讲话时要求,要坚持以公正廉洁执法为核心,大力加强基层检察队伍的思想、组织、作风和法律监督能力等建设,努力造就一支高素质的基层检察队伍。要深入开展“发扬传统、坚定信念、执法为民”主题教育实践活动;要突出抓好基层领导班子建设;要增强基层检察教育培训工作实效;要切实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

    胡泽君强调,要坚持以执法规范化、队伍专业化、管理科学化、保障现代化为方向,抓住影响和制约基层检察工作科学发展的重点难点问题,落实检察体制和工作机制改革部署,加强实践探索和机制创新,不断增强基层检察工作的生机和活力。要健全和落实执法规范体系;要完善基层检察队伍管理机制;要积极推进基层内部管理机制改革;要大力完善基层执法保障机制。

    会上,高检院授予全国202个检察院第四届“全国先进基层检察院”称号,授予50个检察院第四届“全国检察机关基层检察院建设组织奖”。授予69个先进集体全国检察机关“文明接待示范窗口”称号,授予313个先进集体全国检察机关“文明接待室”称号,继续保留151个先进集体全国检察机关“文明接待示范窗口”称号,继续保留646个先进集体全国检察机关“文明接待室”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