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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规范拆迁行为出台房屋拆迁管理考核标准--中国国情手册
2011-04-02

  新华社合肥9月27日电(记者马姝瑞)记者从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了解到,为规范拆迁行为,安徽省新出台的《城市房屋拆迁管理考核尺度》中明确要求,全省各地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工作实现政企离开,房屋拆迁管理机构与拆迁公司、拆迁估价机构脱钩。

  同时,新的考核尺度还特殊强调了拆迁工作中的依法行政,要求慎用行政强迫拆迁手腕,对确需强迫拆迁的,要做到程序合法、措施到位、安顿补偿到位。对拆迁活动中发现的违规违法行为,依法及时进行纠正和处置,禁止房屋拆迁单位通过停水、停电等方法强制被拆迁人、房屋承租人搬迁等行为。

  安徽省要求,各地要开展房地产开发企业的经营行为专项检查、房地产开发资质清查活动,树立房地产开发资质动态管理机制,并对房地产开发项目资本金实施有效监管。同时,应逐步树立并完美房地产开发企业的信用档案体系。对于各类信访案件,须认真、及时、妥当处置,群众信访投诉处置率要达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