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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堂购买学校摊派灭鼠药 律师称可起诉--中国国情手册
2011-05-03

  晨报讯 “灭鼠药万一不当心弄到饭菜里,这可不是小事啊!”王先生在庐阳区承包了某职业学校的食堂,日前学校工作人员给食堂摊派了一箱灭鼠药,并收取了400元钱。王先生告知记者,卫生部制止食堂或餐饮企业随便投放灭鼠药,“现在真不知道拿这箱灭鼠药怎么办好!”

  “400元钱是小事,症结是这一箱灭鼠药咋处置啊?”王先生告知记者,学校分配老鼠药的时候,声称是杏花街道爱卫会送的。当时自己就心存疑虑:爱卫会怎么会不知道食堂不给放灭鼠药呢?但是碍于与学校合作的情面,王先生无奈收下了一整箱灭鼠药,并缴纳了400元钱。

  记者找到庐阳区杏花街道办事处,工作人员核实情形后表现,杏花街道爱卫会确切给所属区各个学校分配过灭鼠药,但这是根据相干文件执行的。“我们也不知道为什么学校竟会将灭鼠药摊派给食堂,这是不许可的!”此外,工作人员告知记者,如果王先生确切不知道如何处置灭鼠药的话,可以将药物送回到颍上路与茨河路交叉口的杏花村街道办事处市容所,市容所将会妥当处置此箱药品。

  随后,记者咨询了合肥市疾病掌握中心,周队长告知记者,卫生部门的确规定食堂或餐饮企业在无专人指导的情形下不能擅自乱用灭鼠药,但这也不是说绝对不能使用,应根据具体情形谨严使用此类毒性药品。

  记者就此事咨询了相干律师,律师告知记者,如果学校强行向食堂承包人摊派灭鼠药,并且对当事人带来了本质性损害的话,当事人可以对学校提起上诉,要求赔偿。但是,目前食堂承包人因为不愿意得罪学校,碍于情面买下了灭鼠药,属于自愿买卖行为,不构成违法犯法。见习记者 徐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