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妇联调解员耐心调解 七旬婆婆老有所养--中国国情手册
2011-04-20

  金黔在线讯 “谢谢你们!”年近80的老人申婆婆拉着妇联同志的手连声说。

  4月初,金沙县妇联接收了这位78岁的申婆婆对其子推卸养活义务的投诉。4月8日,金沙县妇联与城关镇妇联、城关镇红岩村村委会人员好不容易从菜市场上找到卖菜的申婆婆,把她接回家。当时老人全身是泥,家里冷冷僻清,四壁空空。

  申婆婆家住金沙县城关镇红岩村,30多年前丈夫逝世,留下了3个年幼的孩子,申婆婆含辛茹苦把他们拉扯大,并帮他们成家立业。

  几年前,申婆婆用积蓄在老屋基上盖起了几间小平房,和小儿子一起居住,由于年纪大了,积劳成疾,腿脚不便利,小儿子家就开端嫌弃她,把她当作累赘,要求和大儿子家共同养活老人。

  但大儿子家以为申婆婆当初出钱修房子给小儿子家住,理应由小儿子养活。小儿子家却以为养活是两家的共同义务。

  2008年一个大雪纷飞的早上,老人被赶出家门,回到了那间破旧的老屋,独自过活。

  申婆婆曾经到村委会反应过,经过村委会调解后达成协定,由两个儿子每月分离向老人交纳50元生活费和15公斤大米,老人每年轮流在两个儿子家中居住。对此协定两个儿子表现赞成,并实行了协定。

  可到了今年年初,两个儿子因家庭矛盾升级谢绝继续实行养活责任,不拿钱粮不说,连生病都得不到关怀和照料,有时还遭到儿媳辱骂。万般无奈之下,老人只得上街卖菜保持生计。

  县妇联、城关镇妇联及村委会人员找来老人的儿子儿媳,对他们进行了长达3个小时的教育,严格谴责其儿子儿媳的做法。在调解员真挚的感召和耐烦过细的说服教育下,两个儿子终于达成养活协定,两家还当场送来了45公斤大米。

  作者: 卢琼 本报记者 陈强盛

(编辑:SN0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