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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部署专项行动打击侵犯知识产权--中国国情
2011-04-02

  本报讯 近日,省新闻出版局、省版权局、省“扫黄打非”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下发了《关于开展打击侵占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及进一步做好使用正版软件工作的通知》。

  《通知》要求全省各级新闻出版、版权、“扫黄打非”部门从今年11月起到明年3月,在全省开展三项集中整治行动。一是开展印刷业专项整治行动,加大对印刷复制企业的源头监管。对印刷复制各类出版物、印刷品、光盘、计算机软件及包装装饰、商品标识标签的企业进行专项检查,严格查处非法印刷复制和非法加印、出售标识标签等印刷品的行为。二是开展图书、软件、音像制品市场集中检查整治行动,加大对图书、软件、音像制品的市场监管。严查正规出版物批销场合,坚决取消游商地摊,严管交通运输渠道,严格打击销售、贩运侵权盗版图书、软件、音像制品的行为。三是继续开展2010年打击网络侵权盗版专项治理“剑网行动”,进一步加大对视频网站和电子商务网站的治理力度,严格打击通过网络传播侵占著作权影视作品,通过互联网、通讯网络和电视网络销售侵占著作权商品等行为,强化打击网络侵权盗版工作力度。在对印刷复制、市场流通、互联网络等环节检查中,加大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连接配合,抓紧大案要案查处,挂牌督办一批涉案标的大、犯法情节严重、社会影响恶劣的侵权盗版大案要案,加大对侵占著作权违法行为的刑事打击力度。同时,在巩固省、市级政府基本实现软件工作正版化工作目的的基础上,全面推动政府机关使用正版软件工作,确保于2011年10月底前完成省、市、县级政府机关软件正版化专项检查和整改工作。在巩固大型企业软件正版化成果的基础上,逐步推动中小企业使用正版软件工作。

  为增强对专项行动的组织领导,确保各项任务落到实处,省新闻出版局、省版权局、省“扫黄打非”办公室决定成立打击侵占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由宿华局长任组长,3位分管副局长任副组长,负责统一领导专项行动,推进树立长效机制,督促检查工作进展,督办重大案件。

  (本报记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