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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上调公路客运价格严禁节假日涨价--中国国情手册
2011-09-05

  中广网济南9月2日消息(记者桂园)山东公路客运企业昨天(1日)开端实施新运价,最高上限价格比以往上调约0.02元—0.03元/人/公里。在这个范围内,道路运输经营者可自主肯定和调整具体执行价格,但春运等节假日期间公路客运严禁涨价。

  此次运价调整,综合斟酌了影响客运成本和百姓出行的新因素。最近几年,油价等成本不断攀升,但公路客运运价尺度基本没变。此次运价调整主要针对非农村道路客运。

  在新运价政策中,不同线路、车型的公路票价主要来源于一个公式。在这个核算公式中,公路客运票价=客运车型运价(含2%的旅客身体损害赔偿义务保障金)×旅客计费里程(营运线路公路里程+城市市区里程)+旅客站务费+车辆通行费+燃油附加费+其他法定收费。其中,车辆通行费按实在率55%计算,客运营运车型划分是按交通部的行业尺度来执行的。经简略测算,由于线路和车型不同,新运价政策中最高限价比以往每人每公里高出约0.02元—0.03元。

  山东省要求,春运等节假日期间,道路班车客运票价不得在政府规定的上限票价或政府定价水平以外实施特别的加价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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