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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首次实施司法强拆 两居民住房被拆除(图)--中国国情手册
2011-04-04

司法强迫拆迁现场

  四川新闻网南充4月1日讯 (孙先胜 王艳艳 记者 蒙先文)4月1日上午,南充市顺庆区人民法院对南门坝旧城棚户区改造中两户难迁户依法组织实行司法强迫迁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新闻媒体、公证处等相干人员鉴证了当天的拆迁现场。据悉,这是国务院颁布实行新的《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后,四川省首例司法强迫拆迁。

  据南充市顺庆城市建设投资有限义务公司(城投公司)负责人介绍,此次实行司法强拆的区域是南门坝棚户区改造工程的一部分,依照该区域城市规划,涉及到文庙、府衙、古街、道路等公益用地。从去年5月实行动迁以来,该区域内共有一千余户被搬迁户与城投公司签署了《搬迁补偿安顿协定》,并顺利实行了拆除。但位于红光街原航道二处职工宿舍的两户居民任某、郭某提出许多不合理要求,经双方多次协商不能达成一致协定。故城投公司依法向南充市顺庆区城乡规划和建设局申请行政裁决,经该局主持听证,依法作出了行政裁决书,为任某、郭某明确了安顿方案,并限期搬迁。城投公司也为任某、郭某专户存储了补偿款,同时为他们租赁了房屋用以临时安顿。他们仍拒不搬迁,直接导致南门坝棚户区改造整体工程严重受阻,南充市顺庆区城乡规划和建设局以公共利益急需为由依法向顺庆区人民法院申请强迫执行。

  据顺庆区人民法院院长刘鑫平介绍,法院收到申请后,经审查,依法作出准予执行的裁定书,并送达任某、郭某,要求其限期搬离,但其仍拒不搬迁,斟酌本次司法强拆属于拆迁新政出台之后的首例,故逐级向南充市中级人民法院和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进行了汇报,才组织实行了今天的司法强拆行动。对于依法有序开展居民搬迁工作,维护宽大群众的切身利益必将起到积极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