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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无人岛使用金每公顷单价最大相差1.3万倍--中国国情网
2011-04-14

  中图社杭州4月13日电 (记者 夏毅) 12日,国家海洋局向社会公布第一批可供开发利用的176个无居民海岛名单,浙江31个无居民岛位列其中。记者今天了解到,该省海岛使用金单价相差甚远,最高与最低每年每公顷相差高达1.3万倍。浙江省海洋与渔业局相干负责人表现,这正是体现了无居民海岛开发实施的“保护优先、适度利用”原则。

  记者今天从浙江省海洋与渔业局获悉,浙江列入第一批开发利用的无居民海岛共31个,散布在宁波、温州、舟山和台州四市,主导功效包含农林牧业、旅游娱乐、工业、仓储、渔业、公共服务和交通运输七类。这些海岛平均面积为0.1415平方公里,面积最大为0.8304平方公里,最小的则小于500平方米。

  目前,无居民海岛使用金实施最低价制度,全国沿海海岛分为6个等级,每个等级规定了15种用岛收费尺度。据浙江省海洋与渔业局相干负责人泄漏,以浙江为例,其中最低的为6等农林用地,每年每公顷的价格仅为14元人民币,而最贵的填海连岛开发每年每公顷则须要18万元。综合来说,用于土石开采、房屋建造等开发利用的海岛使用金价格不菲。

  “这正是体现了无居民海岛开发实施‘保护优先、适度利用’的原则。”浙江省海洋与渔业局海洋利用规划处处长顾子江说,对于填海连岛等严重损坏海岛自然地形、地貌的开发活动,将给予严厉限制。

  据悉,对于无居民海岛使用金额度较高、超过一亿元的还可申请分次缴纳,但首次缴纳使用金不得低于总额的50%。且在未缴清所有费用前,申请人将不得领取海岛使用权证。

  除依照行政审批方法出让外,无居民海岛使用权也可以通过招标、拍卖、挂牌等方法出让。其中,旅游、娱乐、工业等经营性用岛有两个及两个以上意向者的,一律实施招标、拍卖、挂牌方法出让。

  对于在进行海岛开发利用时,会不可避免产生的环境污染问题,浙江省海洋与渔业局方面表现,在开发利用活动中,将边开发边治理,坚持可连续发展,防止因开发利用海岛损坏海岛及其周边海域的生态资源。(完)

(编辑:SN0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