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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王著作权纠纷案升级:南开越洋索赔提至2亿--中国国情
2011-07-05

曾在公布首发A股公告时,汉王[HanWang]科技[KeJi](002362.SZ)就同时公布了一则涉及著作权纠纷的仲裁案件。汉王[HanWang]科技[KeJi]今日公告,与ExperExchange Inc.(下称“南开越洋”)的软件著作权纠纷不仅至今未决,对方要求的索赔金额也从1.47亿元晋升至2.05亿元。

公告称,汉王[HanWang]科技[KeJi]与南开越洋的软件著作权纠纷有了最新进展。6月20日至24日,上述仲裁案件在香港国际仲裁中心第一次开庭审理,但未涉及裁决结果。

而在6月28日,南开越洋又向香港国际仲裁中心提交了《第二次修订申述书》,将要求的赔偿金额由之前的14712.07万元修订为20490.46 万元。在去年7月31日递交的《仲裁申述书》中,南开越洋就表现,在得到进一步证据后,可能对要求赔偿的金额进行修订。

实际上,汉王[HanWang]科技[KeJi]所涉及的此次著作权纠纷始于2009年的6月16日。南开越洋当时曾向天津市一中院提交起诉状,起诉汉王[HanWang]科技[KeJi]侵占其计算机软件著作权。

南开越洋诉称,自2002年起,汉王[HanWang]科技[KeJi]的多款运用软件产品中集成了原告的具有软件著作权的两款软件,未经原告允许大批复制到软件产品中,进行销售并允许他人使用,该行为侵占了原告的软件著作权。当时其向法院恳求判令汉王[HanWang]科技[KeJi]的赔偿款为4709万元。

但汉王[HanWang]科技[KeJi]称,公司在2002年与南开越洋签署过《RTK软件允许协定》,全资子公司汉王[HanWang]制造有限公司在2006年与南开越洋签署过《OpenRTK6.0软件授权协定》,但上述涉诉软件只运用于汉王[HanWang]科技[KeJi]部分OCR产品,汉王[HanWang]科技[KeJi]严厉依照国家相干法律法规及与南开越洋之间的合同商定使用上述软件。

由于双方签订的《软件允许协定》中仲裁条款的束缚,天津一中院最终驳回了南开越洋对汉王[HanWang]科技[KeJi]的起诉。南开越洋也随即向香港国际仲裁中心申请仲裁。

汉王[HanWang]科技[KeJi]一直称公司未发生侵权行为,并表现公司已有替代产品,上述仲裁案件不会对公司未来产品的生产销售产生不利影响。若需承担赔偿义务,公司所有发起人股东将承担连带义务,共同对汉王[HanWang]科技[KeJi]进行足额补偿。

不过,已有发起人股东在所持股份解禁后开端大幅减持公司股份。作为汉王[HanWang]科技[KeJi]发起人的二股东上海联创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在2011年4月1日至2011年5月31日期间,通过交易所竞价交易系统和大批交易平台累计减持公司股份数量占总股本的比例达到4.98%。

而此前,汉王[HanWang]科技[KeJi]刚刚公布部分限售股解禁后,就曾有多名公司高管合计减持了120万股的汉王[HanWang]科技[KeJi]股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