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中国国情 > 今日国情 > 今日行业 > 交通 >

往届回顾

2008版中国年鉴

入编邀请更多>>

2010版国情

新中国六十年来的伟大历史实践证明,走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道路,是符合中国国情的基本道路,是唯一正确的科学发展之路,是中华民族走向伟大复兴的必由之路!为贯彻落

我国批准万国邮联组织法第八附加议定书--中国国情
2012-05-11

  日前,第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全会表决,赞成批准2008年8月12日由第24届万国邮联大会通过的《万国邮政联盟组织法第八附加议定书》。

  第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了国务院关于提请审议批准《万国邮政联盟组织法第八附加议定书》的议案。受国务院委托,交通运输部党组成员、国家邮政局局长马军胜向全国人大常委会作了说明性报告。

  《万国邮政联盟组织法》是万国邮政联盟的根本法,其主旨是组织和改良国际邮政业务,促进成员国之间的技术合作与发展。该法以附加议定书情势修订,迄今已修订过7次,我国均已批准。第八次修订的主要内容是:增长了“指定经营者”和“保存”的定义;将组织法中“邮政主管部门”的表述分离用“成员国”或“指定经营者”进行替代;完美了非联合国成员的国家加入万国邮政联盟的程序;规定了各成员国应该保证其指定经营者实行万国邮政联盟有关条约规定的责任。

  该议定书实用于香港特殊行政区和澳门特殊行政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