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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2011年全国育人楷模推选活动通知--中国国情网
2011-04-09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

  为热烈庆贺第27个教师节,弘扬人民教师的崇高师德,鼓励宽大教师积极贯彻落实全国教育工作会议精力和《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认真实行人民教师高尚使命;进一步增强教育系统行风、政风、学风建设,在全社会进一步营造尊师重教的良好风气,尽力建设一支高素质专业化教师队伍,促进教育事业科学发展,我部决定会同有关中央新闻媒体和教育媒体在教师节前组织开展2011年度“全国教书育人榜样”推荐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范围和条件

  曾获得过省部级(含)以上声誉称号,并在教书育人方面作出突出贡献的各级各类学校教师。

  推举人选的基本条件是:忠实于党和人民的教育事业,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政治坚定,师德崇高,业务精深,教书育人成就明显、贡献突出,业绩感人,享有很高社会荣誉,具有重要影响力,人民群众公认。

  二、推荐名额和时间

  每省(区、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各推举2位全国教书育人榜样候选人。

  请于2011年5月25日前向我部报送推举报告及候选人资料(资料有关要求见附件)。

  三、推荐流程

  1.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负责本地区人选的推举工作,自下而上、逐级推举。要联合当地主要媒体,创新情势,大力宣传教书育人榜样候选人的先进业绩,并以恰当方法让社会公众参与候选人推举工作。勉励各地通过网络、报纸等媒体,以公众投票方法推荐本省教书育人榜样候选人。

  2.教育部对各地推举的全国教书育人榜样候选人资料进行资历审核后,在中央主要媒体和教育媒体公布候选人先进业绩。社会公众通过相干网络媒体、报纸进行投票。

  3.教育部会同有关媒体及专家、2010年全国教书育人榜样代表组成推荐委员会,根据投票结果和实际情形,最终推荐出10名“全国教书育人榜样”。

  四、工作要求

  1.推荐要坚持公正、公开、公平的原则,自下而上、逐级审核,发扬民主,接收群众监督,做到社会公认。

  2.推荐要坚持以师德表示、工作实绩与贡献作为权衡尺度,严厉把关,认真遴选,优中选优。

  3.推荐要以业绩为基础,兼顾统筹各类学校教师,特殊注意推举特别教育、幼儿教育和少数民族地区双语教育教师。

  4.推荐的重点是在教育教学一线作出突出贡献的优秀教师,尤其要向条件艰难的农村地区、边远地区、少数民族地区教师倾斜。每省推举的候选人中原则上应有1名优秀农村教师。

  5.各地要认真组织,通过各种方法,普遍动员师生、家长及社会各界积极参与全国教书育人榜样推荐投票活动。

  联 系 人:程晓冬 范贤睿

  联系电话:(010)66096270、66097681、66097675(传真)

  通信地址:北京市西单大木仓胡同35号教育部人事司(邮编:100816)电子邮箱:jsc @moe.edu.cn

  附件:报送资料有关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

  二一一年三月二十七日

  附件:

  报送资料有关要求

  为保证全国教书育人榜样推荐工作的顺利开展,请各地务必于2011年5月25日前将下列资料报送教育部人事司教师与专家工作处,并同时发送电子文档。具体资料为:

  1.推举工作报告一份(请加盖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公章)。

  2.推举人选基本情形及简历。基本情形包含:姓名、性别、民族、出身年月、政治面孔、工作单位、学历、学位、专业技术职务、现任行政职务、联系方法(手机)、身份证号码、曾获主要声誉称号。简历包含学习经历和工作经历,学习经历请从初中填起。

  3.推举人选彩色照片电子版。要求头部占照片尺寸的2/3,无斑点、瑕疵、印墨缺点,照片尺寸为320*240像素以上,大小为100-500K之间,格局为jpg,文件名为“姓名-省份”。同时,请供给彩色工作照3-5张(电子版)。

  4.推举人选扼要业绩资料。对推举人选教书育人、为人师表的主要业绩进行概括,字数在300-400字,要求文字简练、业绩突出、人物特点鲜明。

  5.推举人选先进业绩资料。详细介绍推举人选的先进业绩,要有细节,有活泼感人的具体事例,要求字数在5000字以内,内容精确、活泼翔实,沾染力强,充足体现先进性、时期性和典范性。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