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中国国情 > 教育2010 >

往届回顾

2008版中国年鉴

入编邀请更多>>

2010版国情

新中国六十年来的伟大历史实践证明,走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道路,是符合中国国情的基本道路,是唯一正确的科学发展之路,是中华民族走向伟大复兴的必由之路!为贯彻落

教育部:坚决避免学生因擅自游泳和盲目施救溺亡--中国国情网
2011-06-14

  据教育部网站消息,新疆、安徽、四川、内蒙古等地持续发生六起中小学生溺水身亡事故,教育部办公厅日前就有关情形进行了通报,并要求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和中小学校,切实进步每一名学生的安全意识和自护自救才能,坚决避免中小学生因擅自下水游泳玩耍和盲目施救等原因导致的溺水身亡。

  教育部通报了近期发生的数起学生溺亡事件:

  4月5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阿克苏地区第十二中学附属小学1名一年级学生,与邻居家孩子一起前往八团砖厂邻近水坑边玩耍,不慎滑入水坑,溺水身亡。

  4月26日,安徽省金安市金安区陈台小学六年级的9名学生在离学校不远的河边玩耍时,1名男生不慎落水身亡,4名男生因手拉手施救失败同时遇难。

  4月29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喀什地区叶城县第四中学1名学生溺水死亡。

  5月14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阿勒泰地区布尔津县城镇第四小学2名三年级学生到额尔齐斯河边玩耍,1名学生不幸溺水身亡。

  6月4日,四川省内江市资中县宋家镇中心校5名初三学生在该镇猫儿寨玩耍后,到白云寺片区鹞子岩水库洗手,1名女生提出游泳并下水,不慎在水库边滑倒,其余4名女生在施救时一起落水,除1人获救外,其余4人溺水死亡。

  6月5日,内蒙古自治区阿拉善盟市2名初中生在阿左旗巴彦浩镇红卫桥水库溺水身亡。

  目前已进入溺水事故易发期。通报要求,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和中小学校要切实从以上事故中汲取教训,切实做好以下工作:

  各地中小学校要立即开展一次预防溺水和暑期游泳安全的专题教育,要充足利用校园广播、校报、班会和宣传橱窗,对学生进行游泳常识和安全知识的教育,切实进步每一名学生的安全意识和自护自救才能,坚决避免中小学生因擅自下水游泳玩耍和盲目施救等原因导致的溺水身亡。

  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和中小学校要增强与家长的联系,通过印发《告家长书》、家庭拜访、家长会等多种情势,切实加强家长的安全意识和监护人义务意识。

  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调和有关部门检查河流和水塘边警示标牌和安全设施是否完好、栏杆是否壮实,落实江河湖泊、水库池塘等水域安全巡游义务区制度,发现青少年学生在水边有异常情形时,要及时劝阻和禁止,发现险情时要及时施救。


  通报指出,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和中小学校接到通报后要立即传达到每一个学生、教师和家长。 (来源:中国新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