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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部:对拐卖儿童案件实行“一长三包制”--中国国情手册
2011-04-13

    来源:中国青年报

  “只要被拐卖儿童未找到,公安机关就永远找下去。”在今天公安部召开的全国深化“打拐”专项行动电视电话会议上,公安部副部长、全国“打拐”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组长张新枫这样表现。

  张新枫说,全国公安机关要从关注民生、保障民生的高度,切实加大打击拐卖犯法力度。

  据介绍,自2009年4月公安部安排开展“打拐”专项行动以来,已初步遏制了拐卖案件高发多发的势头,形成了对拐卖犯法综合治理的工作格局。但在当前我国经济社会发展不平衡、社会管理机制有待完美的大背景下,加上非法暴利的驱动,拐卖犯法活动在短期内还难以彻底清除,“打拐”工作面临的形势仍然比较严格。

  张新枫要求,各地公安机关的治安户政部门和派出所要开展为期6个月的对来历不明儿童集中摸排行动,组织民警对本辖区实有人口中来历不明的儿童进行一次全面摸排,对其中的疑似被拐卖儿童,采集生物检材检验后录入全国打拐DNA数据库比对。

  同时,各地公安机关要针对拐卖犯法跨区域、大范围流窜作案的特点,因地制宜,增强重点区域和重点部位查缉工作,截断拐卖犯法通道。要充足利用警务合作渠道,增强与相干国家警方的合作,严格打击跨国、跨境拐卖犯法。

  据介绍,今年6月1日前,公安部将在全国实施儿童失踪快速查找机制。县、市公安机关接到儿童失踪警情后,立即启动查找工作,打破警种界线和常规做法,调动一切警务资源,快速查找失踪儿童。对非亲生落户的儿童,要在采集生物检材检验肯定不是被拐儿童后,才干办理入户手续。

  针对案件侦办周期长、警力和经费投入较大的状态,公安部今天宣布,决定对拐卖儿童案件实施“一长三包制”。

  “一长”,就是县市区公安机关主要领导或主管领导要担任专案组长;“三包”,就是专案组长要对案件侦办、查找解救被拐卖人员、安抚被害人家庭的工作全程负责到底。

  公安部要求,今后发生拐卖儿童案件,县市区公安机关要立即成立专案组开展侦破工作。案件没有侦破,嫌疑人没有到案,被拐卖儿童没有找回,专案工作就不能放松,“一长三包”的义务也不能撤销。

  此外,公安部还要求,各地公安机关要依照“一长三包”的要求,快侦快破现行拐卖案件,积极侦破历年累积案件。公安部将从各地历年累积的拐卖儿童案件中,梳理出影响重大、群众反应强烈的,列为公安部重点督办案件,分批下发各地,依照“一长三包”的要求,逐案成立专案组,强化破案攻坚工作。重点督办案件的撤销,要在破案、解救受害人后报公安部批准。

  公安部今天公布的统计数字显示,自2009年4月安排开展全国公安机关“打拐”专项行动以来,全国共破获各类拐卖案件34212起,打掉拐卖团伙4535个,抓获拐卖犯法在逃人员5051名,打击处置拐卖犯法人员36097名。公安部在全国公开通缉的30名重大拐卖犯法在逃人员已抓获29名。

  专项行动中,全国共解救被拐卖妇女23085名、被拐卖儿童13284名;通过全国打拐DNA数据库比对,已为1040名被解救的儿童找到亲生父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