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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部门就高校毕业生就业通知答问--中国国情手册
2011-06-17

  近日,国务院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就做好当前和今后一个时代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提出了新的政策措施和工作要求。

  记者16日就学习贯彻《通知》有关问题访问了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教育部、财政部、公安部有关部门负责人。

  一、请介绍一下《通知》出台的背景和意义

  答: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是国家名贵的人才资源,是现代化建设的重要生力军。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是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和谐的重要举措,是我国就业工作的重要任务和重中之重。党中央、国务院高度看重这项工作,近年来制订实行了一系列政策措施。各地、各部门坚决贯彻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安排,积极摸索,扎实工作,取得积极效果,高校毕业生就业形势总体保持稳固。

  同时也要看到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仍然面临一些亟待解决的矛盾和问题。一是总量压力大,就业渠道不畅;二是部分高校毕业生的就业才能与市场需求不相适应,构造性矛盾比较突出;三是现行就业服务体系和服务才能尚不能满足高校毕业生就业须要。针对这些问题,《通知》在总结梳理现有就业政策的基础上,分离从拓展高校毕业生就业范畴,勉励引导高校毕业生面向城乡基层、中西部地区以及民族地区、贫困地区和艰难边远地区就业,勉励支撑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勉励支撑高校毕业生参加见习、培训和科研项目单位吸纳就业,大力增强就业服务和就业支援等五个方面提出了一些新的政策措施和工作要求,在财政、税收、金融、就业服务等方面的勉励支撑力度显著加大,是做好当前和今后一个时代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重要指导性文件。

  二、中小企业是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的重要渠道。《通知》在勉励中小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方面有什么新规定?

  答:为勉励中小企业吸纳更多高校毕业生就业,《通知》在延续以往政策的基础上,进一步强调从资金、贷款、贴息、社保补助等方面支撑中小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一是对招收高校毕业生达到必定数量的中小企业,地方财政应优先斟酌部署扶持中小企业发展资金,并优先供给技术改造贷款贴息。二是对劳动密集型小企业当年新招收登记失业高校毕业生达到必定比例的,可按规定申请最高不超过200万元的小额担保贷款,并享受财政贴息。三是对企业招收就业艰苦高校毕业生、签署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按规定给予社会保险补助。除此之外,《通知》还提出一条新政策:企业新招收毕业年度(指毕业所在自然年,即1月1日至12月31日)高校毕业生,在6个月之内开展岗前培训的,按规定给予企业职业培训补助。这一政策有利于引导企业结合岗位需求对新招用高校毕业生进行岗前培训,进步人岗匹配效力。

  三、自主创业是高校毕业生就业的一条重要途径。《通知》在勉励高校毕业生创业方面出台了哪些新政策?

  答:引领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不仅有利于实现自身就业,还可发明岗位,具有倍增效应,是扩展高校毕业生就业的有效途径。《通知》除进一步强调落实好已有税费减免等政策外,还在小额担保贷款、创业培训以及办理落户等方面提出了一些新的政策。

  一是从事个体经营的税费减免政策。持《就业失业登记证》从事个体经营的,3年内按每户每年8000元为限额依次扣减其当年实际应缴纳的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个人所得税。

  二是小型微利企业的税收减免政策。从2011年1月1日至2011年12月31日,对高校毕业生开办的年应纳税所得额低于3万元(含3万元)的小型微利企业,其所得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三是小额担保贷款及贴息政策。《通知》规定,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可在创业地申请小额担保贷款,从事微利项目标,可享受不超过10万元贷款额度的财政贴息扶持。这一政策一方面明确了高校毕业生可以在创业地申请贷款,同时还将贷款额度进步到10万元(以前最多只能贷款5万元),并明确从事微利项目标,中央财政给予全额贴息,有利于引导和促进更多高校毕业生创业。

  四是就业创业地落户政策。《通知》规定,各地应撤消高校毕业生落户限制,许可高校毕业生在就(创)业地办理落户手续(直辖市按有关规定执行)。

  五是创业培训补助政策。《通知》规定,对高校毕业生在毕业年度内(指毕业所在自然年,即1月1日至12月31日)参加创业培训的,根据其获得创业培训合格证书或就业、创业情形,给予培训补助。

  四、现在有一部分高校毕业生报名参加政府部门组织的就业见习和培训,《通知》在这方面有什么勉励政策?

  答:参加就业见习和技能培训,是晋升毕业生就业才能的有效途径。《通知》在进一步明确完美就业见习管理要求的同时,针对勉励用人单位积极参与见习活动、支撑毕业生积极参加见习和培训提出了三条新的政策:

  一是见习期间基本生活补贴费用的支出和尺度。《通知》进一步明确,见习期间基本生活补贴费用由见习单位和地方政府分担,并要求各地根据经济发展和物价水平,合理肯定和及时调整补贴尺度。地方政府分担的见习基本生活补贴费用,可从就业专项资金中列支,体现了各级财政对高校毕业生参加就业见习的支撑,有利于推进这项工作更好开展。

  二是对见习单位的勉励政策。《通知》规定,见习单位支出的见习补助相干费用,不计入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但符合税收法律法规规定的,可以在计算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三是培训和鉴定补助政策。《通知》规定,对高校毕业生在毕业年度内参加职业技能培训的,根据其取得职业资历证书(未颁布国家职业技能尺度的职业应取得专项职业才能证书或培训合格证书)或就业情形,给予培训补助。

  五、《通知》在完美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等方面提出了哪些新要求? 答:增强就业服务是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的重要措施。《通知》在强调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就业服务、就业支援等工作的同时,还提出了三个方面的新要求。

  一是开展就业失业登记。《通知》规定,对已就业高校毕业生免费办理就业登记,对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可按规定办理失业登记;并要求树立就业登记与劳动合同管理、社会保险费缴纳联动机制。

  二是深化高校毕业生就业制度改革。《通知》规定,要依照就业促进法、劳动合同法、公务员法等的要求,进一步深化高校毕业生就业制度改革,简化高校毕业生就业程序。

  三是促进高校毕业生合理流动。《通知》规定,高校毕业生从企业、社会团体到机关事业单位就业的,其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年限合并计算为工龄。这一政策措施有利于畅通毕业生从企业、社会团体到机关事业单位就业的通道。(记者徐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