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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版中国年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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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版国情

新中国六十年来的伟大历史实践证明,走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道路,是符合中国国情的基本道路,是唯一正确的科学发展之路,是中华民族走向伟大复兴的必由之路!为贯彻落

2009年国家实施5部法律
2010-04-10

 

据统计,2008年以来,十届和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先后审议了15部法律草案,表决通过了6部法律,其中于2009年开始实施的法律一共有5部,分别是循环经济促进法、企业国有资产法、消防法、防震减灾法和专利法修正案。

循环经济促进法:推动各类资源循环利用

经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表决通过,自200911施行的循环经济促进法确立了多项制度促进循环经济发展:如循环经济的规划制度,资源浪费和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制度,循环经济的评价和考核制度,以生产者为主的责任延伸制度,对高耗能、高耗水企业设立重点监管制度等。

法律明确,国务院和各省、区、市政府要设立循环经济发展专项资金,支持循环经济的科技研究开发、循环经济技术和产品的示范与推广、重大循环经济项目的实施、发展循环经济的信息服务等。

法律确认的一系列激励措施还包括,将节能、节水、资源综合利用等项目列为重点投资领域,实行有利于资源节约和合理利用的价格政策,实行有利于循环经济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国家对促进循环经济发展的产业活动给予税收优惠,并运用税收等措施鼓励进口先进的节能、节水、节材等技术和设备,限制在生产过程中耗能高、污染重的产品的出口等。

值得关注的是,针对社会上普遍存在的一次性餐具、洗漱用品和过度包装、豪华包装造成的资源浪费、污染环境问题,循环经济促进法也予以了明确限制。法律规定,国家在保障产品安全和卫生的前提下,限制浪费资源、破坏环境的一次性消费品的生产和销售,对列入规定名录中的一次性消费品的生产和销售,由相关主管部门制定限制性的税收和出口等措施。此外,设计产品包装物应当执行产品包装标准,防止过度包装造成资源浪费和环境污染。

企业国有资产法:重在防范国有资产流失

经过15年立法历程,跨越三届全国人大,在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上,企业国有资产法经过表决获得了高票通过。该法于200951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