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契税和耕地占用税政策问答No.139062
2011-02-09

知多D
(水石连州NO.139062)
  编者按:根据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我省耕地占用和契税征管职能划转有关问题的通知》(粤办函〔2010〕747号)精力 ,从2011年1月1日起我市耕地占用税、契税的征收管理由清远市处所 税务局负责。纳税人办理“两税”申报时按《清远市处所 税务局契税、耕地占用税纳税须知》的规定办理(详见清远市处所 税务局门户网站http://www.gdqyds.gov.cn。为增进 宽大 市民领会 相干 政策,本期对耕地占用税、契税知识摘录如下:一、契税中国国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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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什么是契税?契税的纳税人和课税对象是怎么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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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契税是在土地、房屋权属产生 转移时,向遭遇 土地应用 权、房屋所有权的单位和个人征收的一种行径税。契税除具有税收的强制 性、固定性、无偿性三个特性外,还有其自身的特性:第一,土地、房屋权属每转移一次,就征收一次契税;第二,契税由遭遇 房屋、土地权属的一方缴纳。俗称谁买谁纳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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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契税的纳税人是指在我国境内转移土地、房屋权属,遭遇 的单位和个人。单位是指企业单位、事业单位、国家机关、军事单位和社会团体 以及其他组织。个人是指个体经营户及其他个人。不论法人、自然人,不分所有制性质,不论内资、外资,中国国民 、还是外国国民 ,只要在我国境内遭遇 土地应用 权、房屋所有权,都是契税的纳税任务 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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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契税的课税对象是土地、房屋权属转移的行径。土地权属转移是指国有土地应用 权出让和土地应用 权转让,包孕土地应用 权出售、土地应用 权赠与和土地应用 权交换 ,但不包孕农村集体土地承包经营权的转移。房屋权属转移是指房屋买卖、房屋赠与、房屋交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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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广东省契税的税率是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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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暂行条例》第三条规定:“契税的税率为3%-5%”,《广东省契税实行 措施 》规定:“广东省契税税率为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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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对个人购置 普通住房,且该住房属于家庭(成员领域包孕购房人、配偶以及未成年子女,下同)唯一住房的,减半征收契税。对个人购置 90平方米及以下普通住房,且该住房属于家庭唯一住房的,减按1%税率征收契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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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契税的计税根据 是如何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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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契税的计税根据 有五项根本 规定:1、国有土地应用 权出让、土地应用 权出售、房屋买卖的,以成交价格 为计税根据 。2、土地应用 权赠与、房屋赠与,由征收机关参照土地应用 权出售、房屋买卖的市场价格 核定。3、土地应用 权交换 、房屋权属交换 、土地应用 权与房屋所有权之间相互交换 ,为所交换 的土地应用 权、房屋的价格 差额。4、土地、房屋权属作价投资入股、抵债、以无形资产法子 、获奖法子 转移土地房屋权属的,由征收机关参照土地应用 权出售,房屋买卖的市场价格 核定。5、以划拨法子 取得国有土地应用 权的,经同意 转让房地产时,应由房地产转让者补缴契税。其计税根据 为补缴的土地应用 权出让费用或者整个 土地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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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上成交价格 明显 低于市场价格 并且无正当理由的,或者所交换 土地应用 权、房屋的价格 差额明显 不合理并且无正当理由的,由征收机关参照市场价格 核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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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契税的纳税环节、纳税任务 产生 光阴 、纳税期限是如何断定 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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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契税纳税环节:在签订 土地、房屋权属转移合同或者纳税人取得其他具有土地、房屋权属转移合同性质凭证之后,办理土地应用 权证、房屋产权证之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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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 1997年10月1日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暂行条例》第十一条规定,纳税人该当 持契税完税凭证和其他规定的文件材料 ,依法向土地管理部门、房产管理部门办理有关土地、房屋的权属变化 登记手续,未缴纳契税的不予办证。简称“先税后证”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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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契税纳税任务 产生 光阴 :为纳税人签订 土地、房屋权属转移合同的当天,或者纳税人取得其他具有土地、房屋权属转移合同性质凭证(包孕具有合同效率 的契约、协议 、合约、单据、确认书等凭证)的当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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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契税纳税期限:纳税人该当 自纳税任务 产生 之日10日内,向当地地税机关办理纳税申报,并自申报之日起20日内向地税机关缴纳税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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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契税有哪些税收优惠政策?1、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 、军事单位遭遇 土地、房屋用于办公、教学、医疗、科研、军事设施的,免征契税。2、具有城镇常住户口的职工按住房制度改革政策在省规定标准 面积以内第一次购置 的公有住房,免征契税;超过省规定标准 面积的部分,应遵守规定缴纳契税。3、因蒙受自然灾难 、战斗 等不可抗力灭失住房而重新购置 住房的,酌情准予减征或者免征。4、土地、房屋被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征用、占用后,重新遭遇 土地、房屋权属,其成交价格 或补偿面积没有越过 规定补偿标准 的,免征契税;越过 的部分应按规定缴纳契税。5、纳税人遭遇 荒山、荒沟、荒丘、荒滩土地应用 权,用于农、林、牧、渔业生产的,免征。6、外国驻华使馆、领事馆、联合国驻华机构及其外交代表、领事馆员和其他外交人员遭遇 土地、房屋权属的,经外交部确认,可以免征契税。7、财政部规定的其他减征、免征契税的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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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耕地占用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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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什么是耕地占用税?其纳税人有何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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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耕地占用税是国家对占用耕地建房或从事其它非农业建设的单位和个人征收的一种行径税。
(水石连州NO.139062)
  耕地占用税的纳税人是指占用耕地建房或者从事其他非农业建设的单位和个人。包孕国有企业、集体企业、私营企业、股份制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外国企业以及其他企业和事业单位、社会团体 、国家机关、军队 以及其他单位,个体工商户和其他个人。
(水石连州NO.139062)
  耕地占用税纳税人按下列情况 依次断定 :经申请同意 占用耕地的,纳税人为农用地转用审批文件中标明的建设用地人;农用地转用审批文件中未标明建设用地人的,纳税人为用地申请人。未经同意 占用耕地的,纳税人为实际用地人。
(水石连州NO.139062)
  (二)耕地占用税的计税根据 和实用 税率是如何规定的?
(水石连州NO.139062)
  耕地占用税以纳税人实际占用的耕地面积为计税根据 ,遵守规定的实用 税额一次性征收。实际占用的耕地面积既包孕经同意 占用的耕地面积和未经同意 占用的耕地面积。耕地面积的计量单位为平方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