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上海市水产产学研基地的通知
2010-09-14
信息来源:上海市农业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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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县)农委等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施展
本市标准
化水产养殖场(含市级水产原良种场)的生产根本优势,增进
本市水产业科技与生产的进一步结合,进步
水产科技结果
转化率和入户率,经钻研
,抉择
在本市开展科研院校与标准
化水产养殖场产学研基地对接工作,请遵守有关请求
做好组织申报工作。
附件1:本市建立
水产产学研基地工作方案
附件2:产学研基地需求对接调查表(科研院校)
附件3:产学研基地需求对接调查表(标准
化水产养殖场)
上海市水产办公室
二〇一〇年九月八日
附件1:
上海市建立
水产产学研基地工作方案
自2005年启动新一轮标准
化水产养殖场更新革新工作以来,截至2010年7月底,本市共批复立项项目186个,总面积达90149.48亩,总投资82937.67万元。经过革新的标准
化水产养殖场面貌
焕然一新,社会、经济、生态效益有了明显
进步
,养殖和经营模式有了较大改良
。为了进一步落实科学发展观,加速实行
科教兴渔战略,努力
构建上海生态、优质、高效的都市型渔业,增进
渔业增效、渔农民增收,推动
上海渔业的可继续
发展,经钻研
,本市企图
在已建成的标准
化水产养殖场(含市级水产原良种场)建立
一批水产产学研基地,以施展
标准
化水产养殖场(含市级水产原良种场)的生产根本优势,增进
本市水产业科技与生产的进一步结合,进步
水产科技结果
转化率和入户率。具体工作方案
如下:
一、总体目标
到2010年年底,拟在本市建立
30个水产产学研基地。其中:上海海洋大学15个,复旦大学3个,华东师范大学3个,中国水产科学钻研
院渔业机械仪器钻研
所3个,中国水产科学钻研
院东海水产钻研
所3个,上海市水产钻研
所3个。
二、申请条件
(一)标准
化水产养殖场申请产学研基地根本
条件
1.标准
化水产养殖场Ⅰ型,面积不少于300亩;或市级水产原良种场;
2.设施较齐全,能供给
科研、住宿场合
;
3.管理规范,独立核算经营。
(二)科研院校申请产学研基地根本
条件
1.有相应的钻研
课题,需要
实验
基地;
2.与水产养殖生产密切
结合,有中长期合作的需求。
三、实行
法子
1.采纳自愿申报的原则;
2.申报材料
经审核后,在上海市农业委员会政务网(www.shagri.gov.cn)公示;
3.科研院校与标准
化水产养殖场(含市级水产原良种场)可登录上海市农业委员会政务网查询,实现自由对接,并签订
合作意向书;
4.原则上,一位专家对应一个基地。
四、总体布置
2010年11月底,举办
科研院校与标准
化水产养殖场产学研基地对接签约仪式。
请各有关单位遵守请求
积极组织申报,如实填写附件2、3(可在上海市农业委员会政务网下载),并于9月27日前,将书面材料
(盖章)和电子文档反馈我办。
接洽
人:陈锦辉
电话:23113039
E-mail:sturgeon3131@sohu.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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