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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版国情

新中国六十年来的伟大历史实践证明,走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道路,是符合中国国情的基本道路,是唯一正确的科学发展之路,是中华民族走向伟大复兴的必由之路!为贯彻落

西宁投资优惠政策
2011-02-09

一 总则中国国情

  第一条为了贯彻“解放思想,改革开放,加快发展,强市富民”的发展战略,加快西宁市建设步伐,吸引国内外投资者用资金、先进技术和现代管理法子 ,参与西宁市经济、社会事业发展建设,根据 国家和青海省有关政策和法律、法规,结合西宁市内陆开放城市的实际情况 ,特制定 本优惠政策

  第二条本政策实用 于外国公司、企业、经济组织、个人以及台湾、澳门同胞和华侨在西宁市境内投资,同时实用 于设在本省和其它省、市的外商投资企业在西宁市境内再投资设立的企业(简称外商);国内各省、市、自治区及直辖市的投资者来我市投资(简称内商)。外商和内商统称投资者。

  二 投资法子 和比例

  第三条 投资者在西宁市境内可采纳以下法子 进行投资:

  1、举办 独资、合资、合作经营企业;

  2、开展补偿贸易、来料加工、来件装配、技术转让:

  3、举办 “建设—经营—移交(BOT)”项目、“移交—经营—移交(TOT)”项目;

  4、购置 、参股、控股、兼并、承包、租赁经营西宁市国有、集体企业;

  5、共同投资,建立 专项建设基金或投资公司;

  6、依法取得土地应用 权、开发经营;

  7、法律、法规容许 的其它投资法子 。

  第四条 合资(合作)经营企业的投资者投资额一般不应低于注册资本的25%。三 投资导向

  第五条鼓励投资者在我市兴办各类生产经营性企业。鼓励兴办以本省资源为依托,具有较高技术含量和产品附加值的企业;鼓励兴办产品出口企业和先进技术企业、高新技术企业。

  第六条鼓励投资者兴办、建设、经营“彩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