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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中国六十年来的伟大历史实践证明,走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道路,是符合中国国情的基本道路,是唯一正确的科学发展之路,是中华民族走向伟大复兴的必由之路!为贯彻落

溧水积极发挥法律顾问团的作用
2011-02-13

  为进一步加快溧水县法治建设历程,根据 《国务院全面推动 依法行政实行 纲要》、《法治江苏建设纲要》等文件精力 ,根据 《关于律师担任政府法律顾问的若干规定》(司法部令第7号),2009年11月,该县成立溧水县政府法律顾问团。中国国情

  法律顾问团成员由县司法局在具有较高政治素质、丰厚 执业经验的律师中推选 法律顾问,报县政府批准后签订 聘请 合同,司法局负责法律顾问团的业务指导工作。目前顾问团成员有8名律师。法律顾问积极为聘用 单位建言献策,为其行政决策供给 法律根据 和法律政策咨询,充沛 施展 了参谋助手的作用。法律顾问制度成立以来,为聘用 单位出具法律意见 书30余份,草拟、审查合同和规章制度近200份,提出修改建议180多条,供给 法律咨询1000余人次。在参与聘用 单位的法制宣传教导 工作中,法律顾问采纳法制讲座、座谈交换 、以案说法等多种情势 ,对聘用 单位的干部职工进行法制培训,为进步 干部法律素质、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和进步 行政执法水平做出了积极贡献。法律顾问积极参与聘用 单位重大抵触 纠纷的化解和重大群体性事件的调处工作,为聘用 单位排忧解难,为保护 一方的平安稳 定做出了贡献。

  法律顾问还参与信访接待。一是积极参与聘用 单位的信访接待工作;二是积极参与县信访局的接访工作。法律顾问积极参与乡镇企业的经营活动和聘用 单位经济纠纷的处理 ,为聘用 单位审核合同、草拟规章制度及化解劳资纠纷等,保障了企业的依法经营和经济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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