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中国国情 > 今日国情 >

往届回顾

2008版中国年鉴

入编邀请更多>>

2010版国情

新中国六十年来的伟大历史实践证明,走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道路,是符合中国国情的基本道路,是唯一正确的科学发展之路,是中华民族走向伟大复兴的必由之路!为贯彻落

新华社评论:加大政务公开力度 维护人民知情权利--中国国情网
2011-05-01

新华社评论员:加大政务公开[GongKai]力度,维护人民知情权利

    新华社北京4月28日电 5月1日是《政府信息[XinXi]公开[GongKai]条例》实施3周年。3年来,从中央到地方,各地各部门政府信息[XinXi]公开[GongKai]范围不断扩大,公开[GongKai]方式不断创新,保障了公民的知情权,提高了政府公信力,促进了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及和谐社会建设。但同时也应该看到,目前政府信息[XinXi]公开[GongKai]工作与群众期待仍有差距,继续加大政务信息[XinXi]公开[GongKai]力度势在必行。

    2008年开始施行的《政府信息[XinXi]公开[GongKai]条例》标志着我国政务公开[GongKai]工作走上了法制化轨道。按照条例的要求,各级政府及其部门办理的行政事项,能够公开[GongKai]的都要向社会公开[GongKai],以提高政府工作透明度。3年来,各级政府积极稳妥地推进信息[XinXi]公开[GongKai]工作,建立健全政府信息[XinXi]主动公开[GongKai]机制,无论在互联网上的政府门户网站,还是在各地政务大厅的服务窗口;无论是广州等地方政府与74家中央部门相继“晒账本”,还是近日科技部率先公开[GongKai]“三公”预算经费,人们都能感到政务公开[GongKai]带来的清新气象和民主气息。

    然而,在充分看到政务公开[GongKai]取得一定成绩的同时,对照条例规定的信息[XinXi]公开[GongKai]范围看,目前一些地方政府部门仍存在着形式上公开[GongKai]多,实质上公开[GongKai]少;原则方面公开[GongKai]多,具体内容公开[GongKai]少;群众知道或容易知道的公开[GongKai]多,群众不知道或不容易知道的公开[GongKai]少等问题。如一些地方政府网站仅公布法律法规,对群众关心的财政预决算、公共资源配置、重大建设项目等信息[XinXi]尚未公开[GongKai]。有的地方公布了财政预算,但群众反映“看不懂”。一些地方还存在“过滤公开[GongKai]”或虚假公开[GongKai]现象,对突发事件的披露也不够公开[GongKai]透明。公民信息[XinXi]公开[GongKai]申请在一些地方不了了之,有的地方甚至拿出保密法作挡箭牌。这些行为无疑与条例“公开[GongKai]为原则,不公开[GongKai]为例外”的立法要求和民主原则背道而驰。

    正如政府信息[XinXi]公开[GongKai]条例开宗明义所阐述的,制定这一条例是“为了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XinXi],提高政府工作的透明度,促进依法行政,充分发挥政府信息[XinXi]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活动的服务作用”。胡锦涛总书记强调,要尊重人民主体地位,保证人民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温家宝总理在2011年政府工作报告中强调,加快实行财政预算公开[GongKai],让人民知道政府花了多少钱,办了多少事。近日,国务院办公厅又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网站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地充分发挥政府网站的信息[XinXi]公开[GongKai]、互动交流作用,凡是可公开[GongKai]的不涉密文件,都要通过政府网站公开[GongKai]发布。这些举措体现了党中央、国务院对信息[XinXi]公开[GongKai]工作的重视以及进一步加大公开[GongKai]力度的决心。

    切实推进政府信息[XinXi]公开[GongKai],是对法律负责。在我国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基本建成后,各级政府应自觉地学法守法用法。按照《政府信息[XinXi]公开[GongKai]条例》的要求,及时依法公开[GongKai]政务信息[XinXi]是政府机关的法定义务,必须不折不扣地执行。只有政府首先做到依法办事,才能在全社会形成良好的法治氛围。各级领导干部必须大力提高认识,自觉转变观念。不能把信息[XinXi]是否公开[GongKai]当作自己的个人权力,提高“阳光”意识和责任意识,增强现代政府服务理念,把贯彻执行条例作为一项重大任务抓紧抓好。

    切实推进政务公开[GongKai],是对人民负责。维护和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是党和政府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理念的重要体现。希望各级政府以对国家和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增强工作主动性,及时准确发布涉及群众切身利益、需要社会公众广泛知晓或者参与的政府信息[XinXi]。特别是对公众高度关注的医改、教育、住房、食品安全等民生问题以及“三公”消费等政府行政成本等,应及时主动发布权威信息[XinXi]。

    切实推进政务公开[GongKai],必须加大监督与追责力度。《政府信息[XinXi]公开[GongKai]条例》讲明了主管部门和监察机关负责对行政机关信息[XinXi]公开[GongKai]及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不依法履行信息[XinXi]公开[GongKai]义务的要责令改正,或依法给予处分等。“天下之事,不难于立法,而难于法之必行。”人民群众期盼,各地将信息[XinXi]公开[GongKai]情况纳入干部考评范围,对于条例规定公开[GongKai]的信息[XinXi]而行政机关不公开[GongKai]的行为,监察部门予以监察,对阻挠公开[GongKai]或虚假公开[GongKai]行为进行责任追究,由此推动政府信息[XinXi]公开[GongKai]进一步落到实处。

新华社评论:加大政务公开力度 维护人民知情权利--中国国情网

国务院各部门公布2010年政府信息[XinXi]公开[GongKai]工作报告

外交部公布2010年政府信息[XinXi]公开[GongKai]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XinXi]公开[GongKai]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有关要求,现公布2010年我部政府信息[XinXi]公开[GongKai]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内容包括概述、主动公开[GongKai]信息[XinXi]情况、依申请公开[GongKai]信息[XinXi]和不予公开[GongKai]信息[XinXi]情况、信息[XinXi]公开[GongKai]收费及减免情况、因信息[XinXi]公开[GongKai]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情况、信息[XinXi]公开[GongKai]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等。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0年1月1日起至2010年12月31日止。

国家发展改革委2010年政府信息[XinXi]公开[GongKai]工作年度报告

    编者按:根据《政府信息[XinXi]公开[GongKai]条例》第三十一条规定,各行政机关应当在每年3月31日前公布本行政机关的政府信息[XinXi]公开[GongKai]工作年度报告。据此,我们对本委2010年度的政府信息[XinXi]公开[GongKai]工作进行了梳理总结,在此基础上起草了本委2010年政府信息[XinXi]公开[GongKai]工作年度报告,经委领导审核批准,在本委政府信息[XinXi]公开[GongKai]网站上对社会公开[GongKai]。

    本年度报告是根据《政府信息[XinXi]公开[GongKai]条例》的要求,由国家发展改革委编制。全文包括政府信息[XinXi]主动公开[GongKai]情况、政府信息[XinXi]依申请公开[GongKai]情况、政府信息[XinXi]公开[GongKai]收费情况、行政复议情况等内容。国家发展改革委政府信息[XinXi]公开[GongKai]网站上可下载本报告的电子版,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电话联系010-68503333。  >>>详细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