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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信部:加强化工企业生产监管 严查食品非法添加--中国国情手册
2011-06-14

  中新网6月9日电 工业和信息化部今日在其官方网站发布紧急通知,要求各地工业主管部门切实加强化工企业[QiYe]生产监管,加强对食品[ShiPin]非法添加行为的源头治理,严厉查处生产、销售、使用假冒伪劣食品[ShiPin]添加剂的行为,并要求相关企业[QiYe]建立销售台账,实行实名购销制度,严禁向食品[ShiPin]生产经营单位销售。

  通知要求,各省(区、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要立即行动起来,对照《食品[ShiPin]中可能违法添加的非食用物质名单》,开展相关企业[QiYe]的摸底调查,切实加强化工企业[QiYe]生产监管。

  通知指出,2011年6月底前,各地要求本地区相关生产企业[QiYe]必须在其生产的、食品[ShiPin]中可能违法添加的非食用物质产品标签和包装上加印“严禁用于食品[ShiPin]和饲料加工”等警示标识,并要求相关企业[QiYe]建立销售台账,实行实名购销制度,严禁向食品[ShiPin]生产经营单位销售。

  通知要求,2011年6月中旬前,各省(区、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要组织将有关食品[ShiPin]添加剂、食品[ShiPin]安全的宣传材料和警示材料,印制张贴至本地区范围内与《食品[ShiPin]中可能违法添加的非食用物质名单》中的产品相关的每一家化工企业[QiYe]。

  通知强调,要重点打击化工产品、药品等生产经营企业[QiYe]违规向食品[ShiPin]生产经营企业[QiYe]销售非食用物质的行为,严厉查处生产、销售、使用假冒伪劣食品[ShiPin]添加剂的行为,坚决取缔无证无照的生产企业[QiYe]和地下“窝点”。加大对违法违规行为的惩处力度,对涉嫌犯罪的,要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并依据新出台的刑法修正案的有关规定,从重从快予以严惩。

  通知要求,各级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要从保护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角度出发,精心组织,按时完成国务院食品[ShiPin]安全委员会办公室部署的重点任务,并做好监督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