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艾滋烧伤女求医碰壁引关注 公益人士举报要求追责--中国国情网
2012-05-20

  中新网广州9月21日电 (廖丽丽)近日,广东英德艾滋烧伤女就医被拒的事件引起社会广泛关注。21日下午,反歧视公益人士陆军[LuJun]致信广东省卫生厅,举报拒收伤者的医院[YiYuan]违法、违规,并建议卫生厅对这些医院[YiYuan]展开调查,并对查实的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予以处罚。这封建议信已于当天下午寄出。

  据陆军[LuJun]介绍,近日他从多家媒体的报道中看到,广东英德艾滋病病毒感染者[GanRanZhe]王碧雯在不慎烧伤后,被其丈夫送往医院[YiYuan]求治,屡遭推诿、拒收。这些医院[YiYuan]至少有韶关市粤北人民医院[YiYuan]、英德市人民医院[YiYuan]、英德市中医院[YiYuan]等三家医院[YiYuan]。其中英德市人民医院[YiYuan]是在王碧雯丈夫苦苦哀求之下才勉强答应给予治疗,此前也在推诿扯皮。

  “艾滋感染者[GanRanZhe]的遭遇,既让人感到震惊,也让人感到气愤”,陆军[LuJun]说,“人命关天,作为救死扶伤的医疗机构,怎么可以把处于危急中的病人拒之门外呢?”

  陆军[LuJun]认为,医疗机构推诿、拒收艾滋感染者[GanRanZhe]的行为,涉嫌违反了多部法律法规,与国家和政府关爱艾滋病病毒感染者[GanRanZhe]的政策精神相违背。

  陆军[LuJun]介绍,国务院颁布实施的《艾滋病防治条例》第四十一条规定,医疗机构应当为艾滋病病毒感染者[GanRanZhe]和艾滋病病人提供艾滋病防治咨询、诊断和治疗服务。医疗机构不得因就诊的病人是艾滋病病毒感染者[GanRanZhe]或者艾滋病病人,推诿或者拒绝对其其他疾病进行治疗。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也有类似的规定”,陆军[LuJun]说。

  艾滋烧伤女的遭遇,引起了社会各界的高度关注,深圳公益律师庞琨驱车三百公里前往救援,广东省卫生厅副厅长廖新波也专程前往处理。然而,陆军[LuJun]从新闻报道看到,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赶往英德后,并没有对医院[YiYuan]推诿、拒收伤者的行为进行调查,也没有提出批评,更没有作出处罚决定。

  “我对此感到很失望”,陆军[LuJun]说,“对于法律法规已经明文规定禁止的行为,如果不进行调查,并依法给予相应处罚,将难以澄清事实的真相、难以维护法律法规的严肃性、难以使法律法规真正落到实处,将可能使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变成一纸空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