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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1年企业经济效益月报工作的通知
2011-02-09

文  号:财企[2011]3号 中国国情
标  题: 关于做好2011年企业经济效益月报工作通知
颁布 日期:2011年1月11日
实行 日期:
终止日期:
类  别:
颁布 单位:财政部


内  容:

关于做好2011年企业经济效益月报工作通知
财政部

财企[2011]3号


党中央有关部门,国务院有关部委、有关直属机构,全国人大常委办公厅,全国政协办公厅,高法院,高检院,有关人民团体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企图 单列市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有关中央管理企业:

  为进一步进步 财政管理科学化、精致 化程度 ,全面做好2011年企业经济效益月报工作,进步 企业财务会计信息报送的全面性、时效性和正确 性,完善 增进 企业发展的各项财政政策,为宏观调控供给 可靠根据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企业财务会计报告条例》(国务院令第287号)、《企业会计准则》(财政部令第33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财政企业工作请求 ,财政部钻研 制定 了2011年企业经济效益月报格局 及填报请求 ,现印发给你们,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为进一步加强 财政企业信息管理程度 ,进步 信息质量,减少报送环节,扩张 信息笼罩 领域,经钻研 ,抉择 于2011年将现有的企业效益月报单机版系统 ,全面升级为企业财务会计信息网络报送系统 (以下简称网络报送系统 )。

  (一)中央管理企业、中央部门和省级财政部门,通过登录财政部官方网站在线填报企业效益月报报表,目前只请求 一级单位通过网络系统 报送,具体报送法子 详见附件1。为做好新旧系统 的连接 ,确保数据质量,网络报送系统 试运行期间(2011年2月至6月),将采纳与单机版系统 并行报送的法子 。2011年企业效益月报单机版的软件参数,请登录财政部企业司官方网站在线服务区中下载。

  (二)遵守“谁产生 信息,谁断定 密级”的原则,由报送主体断定 所报送的企业财务信息是否涉密,凡企业认定或按国家有关规定认定为涉密的信息,不得通过网络报送系统 报送,仍采纳单机版法子 报送,并报财政部备案。

  (三)根据 《财政部关于推动 处所 企业财务会计信息网络报送系统 建设的通知》(财企[2009]452号)请求 ,经财政部审核同意 ,已有18个省(区、市)完成了本省网络报送系统 建设。尚未实行 网络报送系统 建设的省级财政部门,遵守自愿原则,根据 本地区 实际情况 提出网络报送系统 建设方案 ,并于2011年5月31日前报送至财政部企业司。

  二、2011年国有企业经济效益月报和非国有企业经济效益月报(以下简称效益月报)填报应用 统一的财务指标表及生产经营指标表。代码编制规定、报表格局 及编报阐明 详见附件2、3、4。

  三、各单位应采纳有效措施 确保企业效益月报及时、正确 、全面地反响企业经济运行情况 。国有企业效益月报汇总及分户数据应于次月9日前上报财政部。

  四、国有企业和非国有企业两类效益月报持续 遵守“分辨 编制、分辨 汇总和分辨 上报”的原则组织实行 。其中,国有企业效益月报工作遵守财务和产权关系由中央管理企业、中央部门和处所 财政部门分辨 组织实行 ;非国有企业效益月报工作遵守属地原则,由母公司或企业总部所在地的省级财政部门组织实行 。除破产、关闭、歇业等特别 原因外,编报企业效益月报的企业户数不应随便 减少。

  (一)中央管理企业、中央部门管理企业和处所 各级财政部门,应及时将2011年企业财务关系新列入财政部门管理的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纳入月报编报领域。

  (二)处所 财政部门应进一步扩张 非国有企业编报领域,将符合规定标准 的大中型非国有企业、已纳入财政资金扶持领域和需要 申请财政资金扶持政策的新增非国有企业,整个 纳入非国有企业效益月报。

  五、进一步规范企业效益月报的统计领域和口径,切实进步 数据上报的速度和质量。

  (一)维持 月报报送企业户数的相对稳固 ,每月对上报企业数量进行核对,并在向财政部报送月报时阐明 企业数量和变动情况 。因关闭、破产、重组等重大事项引起快报上报口径产生 变动时,应同时附报相干 阐明 材料 。同时,应加强 国有企业效益月报与企业财务会计决算中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统计领域和口径的核对,查找存在区别的原因并及时加以解决,使二者在最大程度 上维持 一致。

  (二)企业效益月报应严峻 遵守附属 关系报送,处所 财政部门的月报数据应将所在地中央企业分支机构的数据予以剔除,含企图 单列市的省份应将企图 单列市的相干 数据予以剔除,避免重复 报送。

  (三)单户企业行业分类不应完整 遵守母公司所属行业的类别填报,应遵守企业实际所属行业填报。

  六、健全完善 信息收集系统 ,确保将重点监测企业纳入财务月报统计领域。各省级财政部门应遵守本通知断定 的《处所 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重点监测名单》(附件6),做好重点企业各月财务指标和实物量指标的收集统计工作,进一步进步 效益月报数据的可用性。

  七、加强 动态信息监测,器重 企业经济运行分析 工作,对企业月度运行中出现的新情况 、新问题,应在上报月报报表的同时做出简要 的分析 阐明 。

  八、各单位应进一步器重 财政企业信息报送工作,加强 组织领导,健全考查 机制,细化考评内容。明确 内部牵头部门和人员分工,执行专人负责制。各单位应于2011年2月底前将本单位《2011年企业经济效益月报法人户数表》(附件5)报财政部企业司。接洽 电话:010-6855280768552408。

  为进一步进步 企业效益月报工作质量,财政部将及时对企业效益月报工作情况 进行反省 和考查 ,并将有关情况 予以通报。

  

  附件:1.财政部企业财务会计信息网络报送系统 操作指南

    2.2011年企业经济效益月报代码编制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