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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城市级公租房准入条件确定 租金比市价略低
2011-02-09

公租房租金比市价略低

目前,上海第一批由市级兼顾 的公共租赁住房房源已根本 断定 ,分辨 位于徐汇华泾地区 和杨浦新江湾城。 中国国情

公租房租金比市价略低 持居住证满两年可申请

首批市级公租房

房源根本 断定

目前,上海第一批由市级兼顾 的公共租赁住房房源已根本 断定 ,分辨 位于徐汇华泾地区 和杨浦新江湾城,由原本的经济实用 房项目转化而来,可供给 超过5000套房源,将面向全市提供。预计最快今年上半年就可起头接管申请。

申请公租房须同时具备四大条件

1. 具有本市常住户口或持有《上海市居住证》两年以上,并继续缴纳社会保险金(含城镇社会保险)达到 一年以上;

2. 已与本市就业单位签订 必然年限的劳动或工作合同;

3. 在本市无自有住房或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5m2;

4. 申请时未享受本市其他住房保障政策。

申城市级公租房准入条件断定
 租金比市价略低

位于田东路漕东路左近 的“田东佳苑”是徐汇区公租房的首个试点项目。早报

持有《上海市居住证》达两年以上,并继续缴纳社会保险金(含城镇社会保险)达到 一年以上的来沪人员,满足必然条件将可在上海申请租赁公共租赁住房。

昨日,市房管局网站颁布 了上海公租房实行 细则,即《贯彻〈本市发展公共租赁住房的实行 意见 〉的若干规定》。实行 细则对申请对象、住房面积等方面作出详细规定,并列出四个申请条件,但对申请人收入和财产没有限制。

人均建面要低于15m2

实行 细则明确 ,各区(县)制定 具体准入条件时,申请人员与本市就业单位签订 劳动或工作合同的年限可设定不同标准 ,对具有本市常住户口的申请人员可根据 工作性质设定年限标准 ,对持有《上海市居住证》人员可根据 居住证类型设定年限标准 。而如果以家庭申请租赁公共租赁住房的,家庭领域将被限制在申请对象本人、配偶、未婚子女领域内。

要想申请公租房,还需在本市无自有住房或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5m2。根据 实行 细则,申请对象具有本市常住户口的,原则上参照本市经济实用 住房面积核查措施 (请参见市房管局网站:www.shfg.gov.cn)断定 其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区(县)住房保障机构可遵守实际,对面积核查措施 作适当 调剂 ,调剂 方案 报市住房保障事务中心备案。

而申请对象持有《上海市居住证》的,根据 申请对象在本市有无产权住房或承租公有住房断定 其住房状态 和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其中,以家庭申请租赁公共租赁住房的,根据 申请对象家庭成员在本市有无产权住房或承租公有住房,断定 其住房状态 和人均住房建筑面积。

此外,申请对象在申请时,还需明确 未享受本市其他住房保障政策。

按市场评估价订租金

实行 细则还规定,公共租赁住房租金按略低于市场租金的原则断定 。市场租金的评估由运营机构委托信用 好的专业估价机构实行 ,运营机构根据 市场租金评估价钻研 制定 公共租赁住房租金程度 。市场租金评估工作应在颁布 公共租赁住房租金之前完成,市场租金评估价有效期为一年。

另外,细则还对运营机构对承租人欠租等情况 如何处理 作出了具体规定,即:承租人拖欠公共租赁住房租金和其他费用三个月以上的,运营机构可按合同约定 通报承租人和同住人所在单位,请求 承租人所在单位从承租人工资收入中直接划扣,承租人单位该当 予以配合。

应签订 公租房租赁合同

实行 细则明确 ,运营机构应根据 公共租赁住房服务管理和安全应用 请求 、入住对象群体结构 特性和遭遇 才能 ,配置相干 服务及设施,制定 安全应用 制度、公共租赁住房服务规范和承租人自我束缚 规范,并与承租人签订 《公共租赁住房租赁合同》,在首批承租人入住公共租赁住房之前报区(县)房管部门备案。

区(县)住房保障机构应制定 规范化的公共租赁住房申请审核反省 措施 ,通过定期反省 或随机抽查法子 ,对运营机构申请审核情况 进行反省 。定期反省 每半年不少于一次,随机抽查每季度不少于一次。

而对于非居住房屋改建公共租赁住房,细则明确 ,运营机构可利用 自有非居住房屋投资改建或革新,也可与产权单位合作利用 非居住房屋投资改建或革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