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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上海市公务员公开选调交流公告
2011-0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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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0年上海市公务员公开选调交换 公告中国国情

  >> 网上报名由此进入 <<

  为了进一步优化公务员队伍结构 ,加大公务员交换 力度,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及其有关规定,经研究,市委组织部、市公务员局决定在全市机关中组织开展公务员公开选调交换 工作。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开选调交换 的范围

  公务员公开选调交换 采纳双向交换 的方法 ,在市、区(县)和乡镇(街道)机关,以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处级及以下的公务员(参公管理工作人员)职位(处级领导职位除外)中进行,推动 公务员跨地区 、跨部门交换 。

  二、公开选调交换 的对象和资格 条件

  公开选调交换 对象为本市各级机关中具有公务员身份的人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中的工作人员。

  参加公开选调交换 的公务员(参公管理工作人员)必须 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年纪 一般在40周岁以下,处级职位可放宽至45周岁;在本机关(单位)工作三年以上;同时应符合职位要求的具体资格 条件。

  拟参加交换 人员与原单位有服务期约定 、或签订 有关合同、或通过特别 方法 招录为公务员的,应遵循 各相干 规定,并在报名参加交换 前,事先征得原单位同意 。

  具有下列情况 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选调交换 :

  (一)试用期内的;

  (二)重要公务尚未处理 完毕,且须由本人持续 处理 的;

  (三)正在接管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法 ,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三、职位报名和资格 审查

  1、职位查询

  本次公开选调交换 的职位、人数及所需资格 条件等,详见《2010年上海市公务员公开选调交换 职位简章》(以下简称《职位简章》),《职位简章》从2010年12月2日起可通过上海“21世纪人才网”(www.21cnhr.gov.cn)进行查询。

  2、报名方法

  本次公开选调交换 报名一律采纳网络报名的方法 进行。报名时间为2010年12月3日9:00至12月9日16:00。报名网址为上海“21世纪人才网”。参加选调交换 人员可根据 拟报考职位的资格 条件及自身实际情况 ,限报考一个职位。

  考生报名执行奉告允诺 制,报名时须遵守公布的报考条件和职位要求,在网上报名系统内如实填写《上海市公务员公开选调交换 考试报名信息表》。考生应对网上提交的信息材料 和上传的电子照片负责,如个人填报信息失真、上传的电子照片不符合要求,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责任 自傲 。

  3、资格 审查

  考生报名资格 审查由各用人单位负责。考生可于2010年12月3日9:00至12月10日16:00,通过上海“21世纪人才网”查询报名审查结果。审查通过的,请于2010年12月23日至24日在上海“21世纪人才网”、上海市职业才能 考试院网站(www.spta.gov.cn)高低 载并打印准考证。

  四、选调方法 和程序

  本次公开选调交换 采纳统一考试方法 ,由市委组织部、市公务员局组织,按以下程序进行:

  1、笔试和面试

  笔试定于2010年12月25日举办 ,主要测试应试者的政策理论水平、调查研究才能 、应变处理 才能 、决策分析 才能 、依法行政才能 、文字表达才能 等综合才能 素质。考试不指定复习 用书,考试范围以《2010年上海市公务员公开选调交换 考试大纲》为准。《考试大纲》将在上海“21世纪人才网”上公布。

  报考人员应遵守准考证上确定 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必须 携带本人准考证和身份证。笔试成绩 可从2011年 1月12日起通过上海“21世纪人才网”、上海市职业才能 考试院网站查询。

  面试由用人单位在市公务员主管部门的统一布置 下具体实行 。应试者的专业知识和才能 测试,由用人单位结合面试工作进行。面试人员名单由市公务员主管部门根据 考生笔试成绩 ,在达到 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的考生中,按各选调交换 职位1:5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 。不足1:5比例的,按实际达到 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的人数确定 。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

  笔试和面试分辨 按35%、65%比例计算总成绩 。每个职位按考试总成绩 ,从高分到低分排序,一般按不超过1:3的比例确定 考察人选。

  2、考核考察

  用人单位遵守干部管理权限,根据 德才兼备的原则,对考察预选对象的德、能、勤、绩、廉进行全面考核,对是否适宜或胜任职位作出客观公道的评价,重点考察工作实绩和群众公认程度。对涉及职务提升 的拟选调人员,还应遵守干部提拔 任用的有关规定进行民主测评、公示等。

  根据 需要 ,可对考察对象进行体检。体检遵守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审定的标准 进行。

  3、党委(党组)讨论决定

  遵守干部管理权限,由党委(党组)集体讨论作出任用决定。党委(党组)集体讨论觉得 无适宜 人选的,该职位可以空缺。

  4、办理转任手续

  确定 的交换 人选,原则上由拟任用单位与交换 人选所在单位协商同意 后,上报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并办理转任手续。

  五、咨询与监督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市委组织部、市公务员局负责解释 。各用人单位负责接管考生的具体职位咨询,详见《2010年上海市公务员公开选调交换 单位咨询电话一览表》。

  政策咨询电话:24022556

  考务咨询电话:64049005

  网上报名技术咨询电话:24022726

  监督电话:64333772

  中共上海市委组织部

  上海市公务员局

  2010年12月2日

  附件:

  1.2010年上海市公务员公开选调交换 职位简章

  2.2010年上海市公务员公开选调交换 单位咨询电话一览表

  3.2010年上海市公务员公开选调交换 考试大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