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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经济困难高中生每年可获国家资助1500元--中国国情网
2011-04-29

  羊城晚报讯 记者夏杨、通信员粤教宣报道:家庭经济艰苦的普通高中学生,不用再为读不起书犯难。羊城晚报记者26日从广东省教育厅获悉,广东已树立了国家赞助制度,每年每人可获1500元国家助学金。

  近日广东省财政厅、省教育厅联合印发了《关于广东省普通高中家庭经济艰苦学生国家赞助工作的实行看法(试行)》。根据看法,广东从2010年秋季学期起树立普通高中家庭经济艰苦学生国家赞助制度,由中央、省和地方共同设立国家助学金,赞助普通高中在校生中的家庭经济艰苦学生。赞助面按全省普通高中在校生总数的10%肯定。

  国家赞助制度规定,普通高中家庭经济艰苦学生国家助学金的赞助对象,为全日制普通高中正式学籍的家庭经济艰苦在校学生,赞助尺度为每生每年1500元,按学年发放。赞助对象每学年评审一次。

  符合条件的学生可在每年9月开学时到学校领取并填写《广东省普通高中家庭经济艰苦学生国家助学金申请表》。各学校订申请表进行评审,按市、县(区)教育、财政部门下达的国家助学金赞助名额提出国家助学金赞助的家庭经济艰苦学生初步名单,并在校内公示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名单即肯定为该学年国家助学金赞助对象。

  “该国家助学金是2010年启动的,但现在申报的是第一批助学金!”省教育厅相干负责人向羊城晚报记者解释,去年底国家规定下来后,未来得及补评2010年度的,现在申报补发的就是这一批次。“2011年的要到今年9月份开端申报。”

(编辑:SN0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