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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作社被指对经过村里道路自来水管收过路费--中国国情网
2011-09-18

合作社被指对经过村里道路自来水管收过路费--中国国情网
被截断的水管。 闫昆仑 摄

  居民所用井水管被截断,要恢复自来水需先交费

  南方日报讯 (见习记者/闫昆仑 关明辉 记者/谢苗枫 实习生/许漪淳)明明才交了9600元的公共设施建设费,却被停井水。昨日,家住太和镇大源村和荔北街的曹女士向记者报料称,自己所在整栋楼的居民如果不再多交近3000元的水管“过路费”,就会面临无水可用的困境。

  井水管突然被截断

  曹女士告知记者,14日下午下班时,她发现楼下的地下井水管被人从中截断。记者昨日在现场看到,被截断的水管缺口大约有10厘米长。

  “当天晚上,合作社召集我们整栋楼的住户到村里的祠堂开会,要求我们每户按每平方米30元的价格交纳自来水水管的‘过路费’。”曹女士以自己家举例说,她家有96平方米,所以要交近3000元的“过路费”。“合作社称即使交了‘过路费’以后,自来水的报装和其他相干费用仍须要我们出。”

  合理收费还是巧立名目?

  据记者了解,该楼的住户都是外来人员,他们两年前刚入住时用的是自来水。据了解,今年初,屋主为了多收取费用,以建水塔为由向每家住户收取200元,并将自来水改成地下井供水。由于井水水质很差,常有泥沙沉淀等杂质,住户对用水问题的埋怨从未停过。

  曹女士说,合作社告知他们,目前使用的地下井水因为没有过滤,不能饮用,所以要截断。”其实我们也想使用自来水,之前用的自来水管经过村里道路,所以合作社要收水管的‘过路费’”。曹女士说,“只有交了这30块钱一平方米的‘过路费’,社里才会出具证明函,我们才干重新用回自来水。”

  此次的停水和收取“过路费”一事触动了和荔北街住户们的神经,他们表现要找相干部门讨个说法。袁女士说,“先前收的‘增容费’就不合理,现在又让我们交‘过路费’,不知道以后还有什么巧立名目标费用要交。”

  才缴过增容费为何又要收费?

  住同一栋楼的居民袁女士告知记者,来收取“过路费”的人中,也有上月收“增容费”的大源村治安队员。“每平方米收100元,我家交了9000元。”袁女士称,所谓“增容费”就是公共设施建设费,包含水电、道路、排污、卫生等费用。

  袁女士对治安队的收费尺度有些质疑,“我们问有没有相干的收费文件和依据,他们说没有。还说让你交你就得交,不交就断水电。”

  曹女士称,这笔“增容费”是大源村第一经济合作社要求收的。记者看到收据上盖有“大源村第一经济合作社”的财务专用章。同时,合作社还开具“证明”,上面明确写着“以后我社不得以上述理由再次收取该款项”。

  “还没过几天,井水被断,还要缴纳水管‘过路费’,真的莫名其妙。”曹女士对此表现不解。

  合作社:钱由村自来水公司收取

  大源村第一经济合作社徐社长否定了合作社要收取水管“过路费”。“这笔钱是由大源村自来水公司收取的,他们收了之后,我们合作社会给这些停水的住户开具证明函,他们可以重新接回自来水管。”对于上个月每户收取的“增容费”,徐社长表现,“随着外来人口的增长,现在水、电都不够用了,村里要增长线路管网,所以要收取这笔费用。”

  而至于收费尺度是否有物价等相干部门的文件,徐社长没有正面答复,只是表现“是由社的几个领导开会磋商决定的”。

  大源村自来水公司相干工作人员告知记者,他们公司不太清晰此事,目前暂时不再接收新的自来水用户报装申请。随后记者来到大源村村委会了解情形,相干领导均外出开会。记者拨通大源村村委会范姓主任的手机,他以开会为由谢绝了记者采访。

  截至记者发稿时,仍没有相干部门承认截断井水管以及收取“过路费”,而包含曹女士在内的16户人家要继续面对断水的现实困境。他们表现,将不消除通过法律等手腕来解决这一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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