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中国国情 > 今日国情 > 今日行业 > 财经 >

往届回顾

2008版中国年鉴

入编邀请更多>>

2010版国情

新中国六十年来的伟大历史实践证明,走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道路,是符合中国国情的基本道路,是唯一正确的科学发展之路,是中华民族走向伟大复兴的必由之路!为贯彻落

严防经济数据提前泄露--中国国情网
2011-06-09

  5月份中国宏观经济主要数据即将在6月14日发布。中国经济运行的最新态势如何,海内外高度关注。

  然而,此前在诸多环节发生过经济数据在正式发布前泄漏的情形,这不但影响了数据发布的严正性,更是违背了国家法律、捣乱了市场秩序,应多方尽力严防数据提前泄漏。

  国民经济主要数据在正式发布前,属于国家机密,这是世界各国通行的做法。西方发达国家的经济数据生产出来后,也都有一段保密期,这期间主要服务于宏观经济决策。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机密法》明确规定,一切国家机关、武装力气、政党、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公民都有保守国家机密的责任。任何伤害国家机密安全的行为,都必需受到法律追究。

  宏观经济数据不仅事关国家经济安全,也关系到投资者的切身利益。特殊是中国经济迅猛发展的今天,宏观经济数据所反应的中国经济的动向,足以影响甚至左右国内外市场的波动。

  宏观经济数据一旦提前泄漏,容易成为少数人获取非法经济利益的手腕。这既侵占了宽大普通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捣乱了市场秩序,也与树立公正有序的市场经济体制的要求背道而驰。

  要堵住宏观经济数据多次提前泄漏的破绽,须要从数据生产、使用到传播的一长串链条入手,严厉遵守保密法、统计法等相干法律法规,完美制度,进步认识,并加大惩戒力度。

  对宏观经济数据生产者而言,要进一步缩短数据从生产到发布间隔的时间,进一步缩小提前控制数据人员的范围。

  对保密期内数据的使用者而言,无论是调控部门还是研究机构,都应该加强保密和义务意识,不对外分布保密期内的经济数据。对数据的传播者而言,应该严厉遵守规定,不提前发布传播尚处于保密期的数据。

  对已经发生的数据提前泄露事件的相干义务人,则应该依法严正查处。多管齐下,经济数据提前泄漏事件才干不再发生。 新华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