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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曝4S店潜规则 隐瞒遭雹打 刷漆照新卖--中国国情网
2011-06-22

  昨天,北京市一中院对外发布调研显示,汽车销售范畴讹诈诉讼案件连续增加,出现出类型庞杂、侵权隐藏、维权艰苦等特点。办案法官提醒,4S店汽车销售存在三类潜规则,为消费者[XiaoFeiZhe]购车埋下了“陷阱”。

  陷阱1

  隐瞒汽车经过售前整备

  汽车在运输中会发生刮蹭、碰撞、老化等物流质损,4S店会依据生产厂家的授权对这类汽车进行[JinXing]售前整备,但在销售时并不告诉消费者[XiaoFeiZhe]这一情节。

  案例:

  项女士[NvShi]在一家4S店购置了一辆2002款新捷达轿车。她在洗车时发现此车的右前门大批漏水,全车的车窗玻璃上有大批漆雾。经多方查证,她才得知此车在出售之前曾经被“雹”打过,换修过车门。后来,修理厂检查发现,此车前后机盖、右侧两个车门和车壁还有雨刷器等处有显著改换、修理、喷漆等情形涌现。

  陷阱2

  “以旧充新”隐瞒瑕疵

  4S店恶意隐瞒车辆[CheLiang]曾发生过重大事故或其他重要瑕疵,或者“以旧充新”。这样难免会产生讹诈销售的纠纷。

  案例:

  由女士[NvShi]买的一辆奥迪轿车,提车后在养护进程中经过专业人士指出,车辆[CheLiang]曾发生过碰撞事故。经过鉴定,由女士[NvShi]发现车辆[CheLiang]左前叶子板和前盖以及左前大灯等重要零部件全体被改换过。一审和二审均判决4S店双倍赔偿由女士[NvShi],由女士[NvShi]返还瑕疵车辆[CheLiang]。

  陷阱3

  利用虚伪宣传进行[JinXing]讹诈

  4S店基于扩展汽车销量的商业斟酌,往往夸张汽车产品的性能和参数,误导消费者[XiaoFeiZhe]做出错误意思表现。鉴于现代商业社会的品牌效用,汽车销售范畴当中“借鸡下蛋”式的虚伪宣传较为常见。

  案例:

  制作空调为主的奥克斯[AoKeSi]集团决定进入汽车业后,成立了沈阳奥克斯[AoKeSi]汽车有限公司和宁波奥克斯[AoKeSi]汽车有限公司(宁波奥克斯[AoKeSi]公司),两家公司都持有富桑公司的股份。奥克斯[AoKeSi]集团在未获得“准生证”情形下,套用富桑公司的名义生产汽车,在销售宣传时打出“奥克斯[AoKeSi]”品牌。但车辆[CheLiang]铭牌、合格证、灵活车注册登记技术参数表、灵活车注册登记申请表、灵活车行驶证等均为富桑公司。消费者[XiaoFeiZhe]以自己想购汽车为奥克斯[AoKeSi]汽车而非富桑黑豹汽车为由提起双倍赔偿的诉讼。

  ■法官建议

  质损应登记备案

  办案法官建议,由质量监督部门对运到4S店的车辆[CheLiang]进行[JinXing]监测,如发现物流质损则应登记备案,并督促4S店委托鉴定机构就质损进行[JinXing]评估分级。鉴定机构鉴定后应向4S店出具质损报告、整备后的评估报告,并报质量监督部门备案,4S店在销售时应向消费者[XiaoFeiZhe]公开这些报告,在此基础上,由买卖双方就质损车辆[CheLiang]进行[JinXing]自愿、平等议价,以保证消费者[XiaoFeiZhe]的合法权益和知情权。

    晨报记者 武新

  通信员 张晓霞 陈敏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