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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价售车被默认合法?最终受伤的还是消费者--中国国情网
2011-09-02

  加价购车还得被征税?8月4日,国家税务总局起草了《车辆购买税征收管理方法》修订稿初稿(以下简称《方法》),拟对购车款之外的装潢美容费、增配费、加价费统一开票征税,旨在便于控管,实现以票控税的目标。此消息一出,顿时在网上炸开了窝,网友质疑这是不是默认了加价手车的合法?是否默许经销商对消费者权益的损害?即便这样,能否维护消费者权益?纵然,《方法》中称对加价费征税,并不意味着对加价售车给予确定或者否认,但也无法令事件就此画上句号。

  默认加价售车合法?

  据了解,在2001年出台的《车辆购买税暂行条例》中,明确纳税人购置车辆的计税价格,包含给汽车销售商的全体价款和价外费用。在现行的《车辆购买税征收管理方法》中,并没有将“售车增配费、装潢美容费、加价费”列入价外费用。

  而在《方法》中,拟在“价外费用”中增长列举“增配费、装潢美容费、加价费”三项收费,三项费用要统一开票征税。这就意味着,购车如果加价5万元提车,而加价部分列为上述三项,须要增长5000元的税款。

  国税总局的这一修订《方法》,经媒体报道后立即招来了热议,这是否意味着承认经销商加价卖车合法?

  网友“正邪常委”表现,此管理方法如果出台,就是以为加价合法。而新浪网友yuiu表现:“年初,各个地方还对经销商的无序加价行为进行处置,如今却要进行纳税,是为了维护消费者的利益,还是为了收取税收呢?如果是这样,那就是对无序商业的默许。”

  “我买一些装潢品,实际上购车多支出的费用,是额外的消费,为什么要将这些费用算到整车价格中,一起征收购买税呢?这样的税合理吗?”一名网友则直接质疑。

  “最终受伤的还是消费者”

  为何消费者对此条例反弹如此剧烈呢?据了解,长期以来,加价售车是长期以来中国车市的痼疾,尤其是最近两年,由于车市火爆,部分车型供不应求,导致经销商加价提车以赚取更多利润,而这却伤害了购车者的利益。

  今年“3·15”期间,深圳市相干部门针对加价售车行为,对某著名奢华车品牌经销商进行了处分。随后,北京、上海、广州等全国20余个城市消协联合发布维权观点,认定经销商对紧俏车型的“加价售车”系违法行为,涉嫌违背《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分规定》中关于“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商品或收取未标明的费用”的规定和《反不正当竞争法》中关于“经营者销售商品,不得违反购置者的意愿搭售商品或附加其他不合理的条件”的规定。

  无疑,地方政府之前的处分行为,以及各地消协发布的维权观点,与国税总局修订《方法》形成了相左。据了解,本次国税总局出台的《方法》,将加价购车纳入征收范围,是“出于防止上亿元税金凭空流失的斟酌”。

  然而,网友“陈展2010”以为:“只要征税,加价购车就等于合法化。其实加价购车就是经销商对热销车型囤积居奇,饥饿营销,谋取非正常利润的手段。于道德上来说,就是趁火打劫!征税绝对不是解决加价购车问题的最好方法,结果只能是无辜消费者埋单,最终受害的都是消费者。”

  “增强监管或比征税更有效”

  据了解,加价行为较为庞杂,一种情形为车型确切供不应求,一时间无法满足消费者需求;但也有经销商为了获取高额利润,有意的囤积车辆,让消费者加价买车,如不愿意加价,便表现没有车辆。此外,还有厂家搭售的因素,这就属于厂家与经销商合伙,对消费者的利益构成伤害。

  本次《方法》出台,从本意上也是为了整治市场。然而,汽车市场加价行为为何能长期存在?市场上加价行为又各有不同,只是征税便能解决吗?如何能找准了加价售车痼疾的关键所在?

  对此,网友们纷纭提出了自己的看法和建议。网友“mostec”则表现,政府部门与其花精神整治逃税问题,不如解决其源头——加价售车问题,旨在增强政府监管,这或许比征税更加有效。“如果非征税不可,那如何肯定紧俏车型,如经销商恶意制造饥饿销售的情形怎么处置;再次,各车型的加价尺度如何肯定;最后,加价税作何用处?”网友“魔高高”在微博上如此评论。

  南方日报记者 郭小戈

  实习生 任莹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