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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日前出台规定依法制裁规避执行行为--中国国情网
2011-06-20

    新华社北京6月19日电(记者 杨维汉)规避执行[ZhiXing]是目前人民法院执行[ZhiXing]工作遇到的主要难题。记者19日从最高人民法院获悉,为了最大限度地实现生效法律文书确认的债权,提高执行[ZhiXing]效率,强化执行[ZhiXing]效果,维护司法权威,最高人民法院出台了《关于依法制裁规避执行[ZhiXing]行为的若干意见》。

    “被执行[ZhiXing]人运用各种手段规避执行[ZhiXing]的情况日益严重,在某些地方已成为一种普遍现象,甚至有愈演愈烈之势。”最高人民法院执行[ZhiXing]局负责人分析说,规避执行[ZhiXing]行为的存在,导致执行[ZhiXing]程序无法有序进行,执行[ZhiXing]工作难以正常开展,申请执行[ZhiXing]人的债权被延缓、缩水或根本无法实现。为了对规避执行[ZhiXing]行为采取有效的反制措施,遏制和扭转规避执行[ZhiXing]行为造成的恶劣影响和严重后果,促进和完善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所以最高人民法院制定了这个规定。

    加大对规避执行[ZhiXing]行为的制裁力度,是若干意见的主要特点,具体表现为五个方面:一是强化财产报告和财产调查,多渠道查明被执行[ZhiXing]人财产;二是强化财产保全措施,加大对保全财产和担保财产的执行[ZhiXing]力度;三是依法防止恶意诉讼,保障民事审判和执行[ZhiXing]活动有序进行;四是完善对被执行[ZhiXing]人享有债权的保全和执行[ZhiXing]措施,运用代位权、撤销权诉讼反制规避执行[ZhiXing]行为;五是充分运用民事和刑事制裁手段,依法加大对规避执行[ZhiXing]行为的处罚力度。

    为了有效防范规避执行[ZhiXing]行为,若干意见要求各地法院依法变更追加被执行[ZhiXing]主体或者告知申请执行[ZhiXing]人另行起诉、逐步建立健全与相关部门资源共享的信用平台、加大舆论宣传力度、充分运用限制高消费措施,加强与公安机关的协调协作。若干意见还要求各地法院加强制度建设,规范执行[ZhiXing]行为,防止由于执行[ZhiXing]行为不规范或者消极执行[ZhiXing]导致的规避执行[ZhiXing]行为。

    据悉,2011年年初,最高人民法院已经部署在全国法院系统开展反规避执行[ZhiXing]专项活动。开展专项活动,以被执行[ZhiXing]人财产申报制度和财产调查制度的完善为着力点,以追查被执行[ZhiXing]人财产为手段,以严厉打击拒执罪犯罪活动为国家强制力后盾,力求最大限度地保护申请执行[ZhiXing]人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