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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5年落实野生动物肇事损失补偿金近6000万元--中国国情网
2011-09-19

    新华社拉萨9月17日电(记者拉巴次仁、王军)据西藏自治区林业厅介绍,5年来,西藏自治区共落实野生动物[YeShengDongWu]肇事损失补偿资金达5988万元,有效维护了受害群众的利益。

    据介绍,5年来西藏野生动物[YeShengDongWu]肇事损失补偿资金覆盖所有7地市,自治区财政部门承担50%补偿费用,各地区财政承担30%,各县财政承担20%。

    近年来,由于各级政府加大了高原野生动物[YeShengDongWu]的保护力度,野牦牛、棕熊等各类珍稀野生动物[YeShengDongWu]的数量稳步上升,同时,野生动物[YeShengDongWu]扰民事件时有发生。

    西藏阿里地区森林公安局局长旦达介绍,阿里每年棕熊“肇事”事件至少发生三四起,加上其它野生动物[YeShengDongWu]扰民,这种情况每年会发生近20起。“野生动物[YeShengDongWu]扰民事件频发,但又要要求群众保护野生动物[YeShengDongWu],这是过去我们工作中最头疼、最尴尬的事情,现在政府给老百姓的损失‘买单’,提高了当地群众保护野生动物[YeShengDongWu]的积极性。”旦达说。

    为了保护野生动物[YeShengDongWu]“肇事”事件受害群众的利益,2006年,西藏自治区政府颁布实施了《西藏自治区重点陆生野生动物[YeShengDongWu]造成公民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补偿暂行办法》,政府对野牦牛、棕熊等国家和自治区重点保护陆生野生动物[YeShengDongWu]造成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给予不同程度的经济补偿。